315投诉、打假维权网络平台
315投诉网|中国质量万里行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曝光台 > 食品烟酒 >

26吨三聚氰胺再现重庆 生产雪糕照样害人

时间:2011-04-27 09:42来源:新京报 作者:
  

正当瘦肉精、染色馒头等问题人人喊打之际,三聚氰胺的“幽灵”再次现身:最近,重庆警方查获从内蒙古辗转来渝的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的“问题奶粉”2.6万多公斤。不法商家以低于市场价近万元的价格“攻陷”零售商,“问题奶粉”险些被制成儿童喜爱的冰糕进入市场。

  ■ 事件

  “问题奶粉”辗转千里入渝

  今年3月25日,重庆警方接到线索,称重庆吉喜达食品有限公司一大批用于生产冰糕等食品的原料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超标。警方专案组迅速封存了该公司及上游商家的奶粉2.6万多公斤。检测发现,奶粉中三聚氰胺含量超标,长期摄入可能损害肾脏,造成患儿多发泌尿系统结石。

  重庆警方分赴全国各地调查,挖出了一条长达数千公里的“问题奶粉”行销路线图:

  2009年10月,一批由内蒙古扎赉特旗威力斯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多达3万公斤的“问题奶粉”被用于抵债,交给广西八旗商贸有限公司。这批奶粉明显可疑。它用简陋的白色编织袋包装,包装袋上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品名,且部分奶粉板结严重。但它却畅行无阻,先被运至河南漯河市一处种子市场仓库存放,一年后又转移到重庆一处仓库存放,辗转数千公里。今年3月,部分奶粉被低价卖给重庆吉喜达食品有限公司。

  幸运的是,重庆吉喜达公司在购进“问题奶粉”后不久即被查。之前企业停产检修设备,“问题奶粉”尚未流向生产销售环节。目前广西、内蒙古、重庆相关公司负责人已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正当瘦肉精、染色馒头等问题人人喊打之际,三聚氰胺的“幽灵”再次现身:最近,重庆警方查获从内蒙古辗转来渝的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的“问题奶粉”2.6万多公斤。不法商家以低于市场价近万元的价格“攻陷”零售商,“问题奶粉”险些被制成儿童喜爱的冰糕进入市场。 

  ■ 探因

  靠低价攻陷中下游厂商

  有毒有害食品为何不但屡禁难绝,反而花样翻新?记者调查发现,首先是不法商家的“低价攻势”和巨大利益诱惑所致。经查证,广西八旗商贸有限公司“问题奶粉”卖给重庆吉喜达公司的价格是每吨2.2万元,获利甚丰,但每吨仍低于市场价近万元。

  其次,一些地方对食品药品生产和流通监管不力也是重要原因。这次在渝被查获的“问题奶粉”,近年来曾因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等质量问题几次被通报。然而“问题奶粉”仍然畅行各地。

  此外,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执法部门缺乏有效衔接,导致违法成本过低。

  ■ 应对

  质检总局:非食品添加剂要加印警示标志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26日在北京出席全系统有关食品安全的电视电话会议时说,质检系统要摸实情,要搞清当地食品行业有哪些“潜规则”,特别是有哪些看似清楚、实际上不清楚的问题。

  支树平说,正在开展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必须抓实。“此次整顿工作一定不能玩虚的,而要坚决动真的、见实的。”

  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说,根据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名单,生产企业要在非食品添加剂的化工类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志。

  他说,首先是严格生产许可,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依据卫生部门公布或指定的食品添加剂标准,严格审核企业生产许可条件。对暂未公布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企业,一律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

  其次是规范标志标注。质检系统将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在产品上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复配食品添加剂应在产品标志中标明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上市销售的还应标明含量。同时,根据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名单,生产企业要在非食品添加剂的化工类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志,以切实防止混用和滥用问题的发生。

  卫生部:成立队伍查食品安全事故

  卫生部25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高度重视对非法添加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调查。按照法定责任和当地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相关事件和案件查办工作;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队伍,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参与事故调查和相关工作督察;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食品安全事故中相关监管机构、检验机构以及认证机构存在的失职渎职责任,向同级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报告。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跟踪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各地在监测中发现原因不明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时,要重点对食品中是否含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排查,一旦发现食品中含有非法添加物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立即组织检验。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质量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