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凹凸qq”在论坛发帖称,兴业银行信用卡办理存在很大疏忽,导致顾客权益受损。
该网友表示,自己曾在2007年通过兴业银行的业务员办理了信用卡,查询卡已经发出,但是一直没有收到,网友“凹凸qq”就打电话查询,客服人员说可以补办,重新寄卡。结果第二次等了许久还是没有收到,网友“凹凸qq”就打电话给注销了。
可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2008年6月,该网友在济南出差时,得知信用卡却被莫名其妙的被别人激活盗用了,收到手机短信后,网友“凹凸qq”第一时间致电兴业银行客服冻结信用卡,但是为时已晚,卡内6000的透支额度被透支殆尽。
后,网友“凹凸qq”拨打合肥110报了警,后得到的回复是,卡不是本人签收,也不是本人消费,不能报案。
随后,网友“凹凸qq”联系了兴业银行信用卡上海总部,经过查证,信用卡是小区物业保安签收的,之后是谁开通使用的却不知道,时隔2年多,也就是2010年,兴业银行信用卡将案件发到合肥兴业银行之后,合肥的兴业银行却委托律师事务所几次向该网友催要信用卡欠款。
该网友认为,信用卡是一种具有消费信用、并由各银行发放的可以透支的特殊银行卡,鉴于该卡可等同于现金使用的特殊性,在信用卡的发放、开通及使用环节中,作为发卡人的银行应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理应寄到本人手中,而事实却是银行将客户的利益视同儿戏,两次寄卡网友“凹凸qq”本人都没有收到,这是根本就是该银行管理制度漏洞造成的,不应将损失转嫁到顾客的头上。
而这件事情当中,该网友不清楚兴业银行究竟是何时发的卡,也根本没有收到卡,不知道是谁持卡消费,虽然以挂号信的方式寄送了信用卡,但这封挂号信的投递邮寄清单上也不是本人签名,08年至今已经跨度3年时间,至今未处理好这件盗刷事件。
对于网友“凹凸qq”反映兴业银行工作疏忽导致客户权益受损,本网会在核实后,做进一步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