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更应该从长远需求出发,完善内部制度来减少亏损。
面对迅猛增长的汽车市场,越来越多的堵塞现象都源自于轻微交通事故的频发。如何简化事故的处理流程,加大交通的疏导力度,已成为城市重要的便民举措之一。正是由于一些轻微交通事故处理不及时,引发连锁反应,造成了更大面积的交通堵塞,甚至诱发二次交通事故,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失。
为了协助交警快速处理,保险公司一度放宽了理赔流程,将“代报案、代索赔”的权利下放到汽车经销商。凡是理赔额在2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车主可自行在经销商处定损。而一些小事故的索赔,经销商也可以免交警证明、免保险公司现场查勘,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甚至保险公司还联合约定“互碰自赔”的政策,进一步简化理赔流程。这些都为市民提供了便利,受到普遍欢迎。
但从今年8月起,这些简易理赔流程开始了“变法”。由三大保险公司推出的理赔新规定,不仅提高了理赔门槛,而且重启了免现场查勘的程序。
取消“免现场”的目的是保险公司为了加强风险管理,避免不法分子利用政策空子,虚假制造不存在的保险事故、扩大事故的受损程度、一次事故多次索赔等骗保行为,导致保险公司大面积亏损。据介绍,政策试行一月以来,全市车险理赔案件下降近两成。站在保险公司立场,收紧理赔政策,的确可以较明显地改变车险亏损的现状,但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不知保险公司是否也反思因政策重启而带给市民的诸多不便?《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与保险公司的政策“相左”。
试想一下车主一碰到刮擦,就要在路中等待保险公司的查勘,将对交通造成多大影响?笔者认为,凡事都有多种解决方案,保险公司更应该从长远需求出发,完善内部制度来减少亏损,而不是把问题推给社会。这种“ 头痛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不但根治不了症结,也将损害自身品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