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福克斯天窗飞出
福特质量责任体现在哪里?
接到车主投诉后,我们立即与福特公司取得联系。福特公司态度也非常积极。
对湖北李先生的解决方案是再到店内检测并升级。对此解决方案,李先生己没信心。他说不准备去,因为升级不会解决问题,反而途增来回油费。
那究竟这个召回方案是否可行,福特还没给出结果。但从车主反馈来看,虽然旧问题消除,但新问题又出,肯定是不满意的。
对深圳李先生的解决方案是免费更换新车窗,附带赔偿。但李先生提出以后再发生“飞窗”事件怎么办?于是同意签署协议,协议由4S店与车主签署。协议原文是这样的:“后期由于天窗玻璃非人为的飞出导致人员与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赔付以外的金额厂家赔付。”签署双方为4S店与车主李先生。李先生看到此协议,不禁大怒,协议中赔偿人与签署人不是相同主题,还是有效合同吗?难道企业就是这样戏弄消费者的吗?
从前后两个案例看出,同是召回汽车,召回后不是问题转移就是隐患依然存在。试问,福特作为合资品牌,入主中国,对中国消费者就这样的解决态度吗?希望企业能认真研究质量问题,负责任的解决问题,而不是以节省成本、戏弄消费者的方式解决问题。
《中国质量万里行》将继续关注福特产品,如果您的爱车发现质量问题,可以到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中心www.315online.com/tousu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