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案件仍未审结。“种种迹象表明,案件还可能继续拖延下去,”常呈斌感叹,“医疗纠纷维权太难了!我一个退休的高级干部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普通百姓了。”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
文/图 张伟龙 本刊记者 刘畅
王桂芝,原河南省人大副巡视员常呈斌的夫人,2007年9月末因心肌缺血入住河南省中医一附院。治疗两个月后,王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并患上了静脉管炎,肝损伤。
常呈斌认为医院“用药不当”,构成了医疗事故。但医院认为,静脉炎、肝损伤等属于药物的不良反应和副作用所致,院方并无任何过错。双方各执一词。2009年8月,《中国质量万里行》以《不顾患者不良反应 河南中医一附院“用药致病”》为标题做过详细报道。
2008年下半年,常呈斌一纸诉状把河南中医一附院诉诸法庭。
但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从2008年7月2日受理立案,一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案件仍未审结。“种种迹象表明,案件还可能继续拖延下去,”常呈斌感叹,“医疗纠纷维权太难了!我一个退休的高级干部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普通百姓了。”
一纸诉状
2009年11月19日,当《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再一次来到王桂芝的家中时,整个客厅里弥漫着浓重的中药气味。“每隔两个小时就要用中药水浸泡双手”,王桂芝说,这是她现在每天必须要做的事情。“洗手是用来活血的,如果不坚持这样做,我的手就会僵硬、干燥,严重的时候手还会裂口子,头发也不断地脱落。”
中药的气息已经陪伴这个个家庭一年了。脉管炎和肝损伤也引起了王桂芝全身性的皮肤红肿,家人希望在中药治疗下能使她的健康尽快恢复。
实际上多位知名中医的意见令他们无法乐观:脉管炎这种疾病是伴随终生的,完全治愈的希望不是很大,能保持身体状况不再下降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家人当中,压力最大的是常呈斌,“我宁愿妻子的痛苦转移到自己身上来。”
“心肌缺血”是王桂芝在一次常规的体检中检查出来的。“当时检查出来的是心肌略有缺血,我年龄大了,觉得还是有必要去医院治疗一下,”王桂芝回忆说。
在河南中医一附院老干部病房里,院方给出的检查结果是,王桂芝不仅患有心肌缺血,还伴随高血脂、高血压。
2007年9月28日,王桂芝开始在中医一附院接受治疗。
王桂芝记得,从入院第一天起,她就被注射“克林澳”和“舒降之”两种药物。院方的说法是:“克林澳”主治心肌缺血,“舒降之”则是降血压和血脂的。王桂芝在注射了这两种药物之后,出现了胸闷、心慌等症状。
但这没引起医生的重视:“这药是好药,就是治你的病”。之后,王桂芝被继续注射这两种药。
半个月之后,王桂芝发现自己的胳膊开始肿胀。“当时手肿的连筷子都拿不住了,”王桂芝说。
2007年11月23日,王桂芝与丈夫常呈斌商量后,决定出院。出院后,“两支胳膊不能动弹,吃饭要有人喂食,常常伴有头晕恶心”。
王桂芝在丈夫常呈斌的陪同下,先后到河南省人民医院、北京广安门医院等进行诊治,几家医院的诊断结果均显示:在治疗心肌缺血的过程中,由于不恰当地使用了药物,造成静脉血管壁及肝损伤。
常呈斌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王桂芝注射“克林澳”和“舒降之”后出现的症状,是对药物的不良反映,本应立即停止用药。“我们不是医生,之前对这我们一点也不知情啊。”常呈斌说。
但河南中医一附院并不认为自己有责任,“静脉炎、肝损伤等属于药物的不良反应和副作用所致,院方并无任何过错”。
多次协商未果后,2008年7月2日,常呈斌一纸诉状把河南中医一附院送上了金水区人民法院的民事法庭。
三份病历
常呈斌说,时近三个月,河南中医一附院既没有举证,也没有答辩,直至2008年9月27日才向金水区人民法院提供了一份所谓的“病历”。
常呈斌见到这份病历的第一反应是,“这是一份篡改病历”——医院提供的病历和王桂芝提供的病历有诸多不同之处。
他马上向金水区人民法院反映情况,法院对此解释,王桂芝在医院的原始病历丢失,这份病历材料是医院根据患者的治疗过程进行的“复原病历”。
“医院丢失病历?这真是天下第一大笑话,分明是不敢承担责任,还全国百佳医院呢,真会开玩笑。”常呈斌说。
当时案件的主审法官是金水区人民法院的邓小林,据常呈斌介绍,这位研究生出身的法官对整个案件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在那份复原病历上标划出很多可疑之处。
让常呈斌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就在“复原病历”出现不久,河南中医一附院宣布:遗失的病历又找到了。“说丢就丢,说找到又找到了,都是医院一张嘴说了算。”常呈斌有些不忿。
这样王桂芝的治疗就有了三份病历:她手中的原始病历,医院的复原病历,“失而复得”的病历。常呈斌发现,这三份病历竟然大相径庭。王桂芝则直接说,有些地方,别人在模仿她的笔迹在病历上签名。
王桂芝的代理律师王治林认为,病历作为重要证据,先是丢失,而后被复原,最后又被找到,这很不正常,必须对医院提供的病历和王桂芝的原始病历进行司法鉴定。
2008年10月17日,代理律师王治林向法院提交了司法鉴定申请书。
司法鉴定
“有些事情真的很奇怪”,常呈斌对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说。2009年1月,当常呈斌去法院索要鉴定结果时,发现案件的主审法官改成了陈昌,之前做了大量工作的法官邓小林已调离工作岗位。
而他们提出的司法鉴定,直到半年之后,也就是2009年4月,主审法官陈昌才允许进行。
王桂芝在司法鉴定申请书中明确提出两项事项:其一,对三份病历做统一性鉴定,进行文字和痕迹鉴定,以确定医院对病历是否有篡改、伪造。其二,对三份病历中申请人的多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以确定签名是否为申请人所写。
常呈斌说,而最终的委托事项被陈昌改为:鉴定三份病历的不同之处及对其中一份病历中的三处签名进行鉴定。
按程序,鉴定结果应由法院递送申请人,但焦急的王桂芝迟迟没有收到鉴定结果。
常呈斌决定去履行司法鉴定任务的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司法鉴定中心问个究竟。
2009年8月25日,该中心负责人李西亭称,鉴定结果早已于6月份送至金水区人民法院。
“6月8日,鉴定结果就出来了。我们多次电话通知法院来取鉴定结果,一直没有人来。后来我们只好给法院送了过去。”鉴定人韩均良教授说,“我们鉴定中心给法院送鉴定结果,这种事情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
常呈斌对《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回忆,按法定程序,司法鉴定中心不能把鉴定结果交给他,但韩均良曾透露,“三份病历上有很多不同之处,笔下误是说不过去的,造假的可能性很大。”
随后常呈斌找到主审法官陈昌,陈答复:此次鉴定不够充分,需要补充鉴定。
11月20日,无奈的常呈斌再次登门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李西亭说:“我们的鉴定完全合法,不需要补充鉴定。”
由此常呈斌认为,法院是在“捂着鉴定结果”,“他们在程序上违规”。
鉴定结论
由于案件一直没有结论,常呈斌开始对主审法官陈昌极不信任,于是委托代理律师王治林向法院提出申请回避。但就在常呈斌提出回避申请之后,代理律师王治林却意外地接到了陈昌的电话,告知要“择日开庭”。
“我的当事人已经要求陈昌回避了,不明白为什么还要通知我开庭。”王治林说。
常呈斌也感到非常纳闷:司法鉴定结果还没有拿到手,怎能就能糊里糊涂地开庭?“我不明白,我自己掏钱做的司法鉴定,为什么法院迟迟不给我结果?”常呈斌说。
2009年11月23日,常呈斌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司法鉴定结果。司法鉴定的结论是:金水区人民法院先后提供的三份病历相互独立。
韩均良教授认为,仅凭三份相互独立的病历就可以断定王桂芝的案件构成医疗事故。“当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还是法院说了算,我只负责鉴定病历。”韩均良说。
拿着手里的鉴定结果,常呈斌还是放心不下。“虽然鉴定结果出来了,但这远远超出了法定期限,我和法院之间还有很多问题要交涉。”
为了讨个说法,常呈斌已经把相关材料递交了河南省三级人大。“法院已经拖了一年零五个月,我不知道还要拖多久。现在我寄望于省人大对此案件审理的监督,希望法院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
面对记者,常呈斌感叹,“医疗纠纷维权太难了!我一个退休的高级干部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普通百姓了。”
在向人大提交的材料中,常呈斌写道:曾经作为立法工作者,我深知严格的执行审判程序对于依法公正审理案件至关重要,而金水区人民法院法却一直在拖延案件。我会一直寄望于人大的监督,希望法院尽快结束此案件,给王桂芝一个公正的判决。
12月16日,《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致电金水区人民法院主管该案子的副院长赵仁义,欲就相关情况采访核实。赵表示,“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接受采访。”但他透露,“我现在正催办这个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