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以整体优势破解食品质量安全难题

以整体优势破解食品质量安全难题

    提 要

    今年以来,四川乐山市质监局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专项工作作为全市质监系统的重中之重,以“亮剑执法”为主线,通过全面发动、整体行动、司法推动、责任促动,用执法破解食品监管中的难题,把执法变成质量提升的助推器,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 刘 云

    自今年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专项工作以来,我们结合乐山食品监管实际,将“打非”作为全市系统的重中之重,确立了“执法开路、监管接力、重抓整改、着眼长效”的工作思路,以“亮剑执法”为主线,用执法破解食品监管中的难题,把执法变成质量提升的助推器,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全面发动,破解食品违法行为发现难

    乐山境内目前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79家,其中获证企业412家,小作坊867家,规模以上企业86家。而全市质监系统食品监管包括执法人员不足50人,显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为此,我们采取4项措施,引导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使“剑有所指,出手必中”。

    一是依托乡镇,扩大监管队伍,在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网络的基础上,对乡镇政府任命的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使其成为食品违法行为的信息员,建立完善了食品违法信息报送网络和速报速查制度;二是广泛发动,丰富案件来源,在开展食品“打非”专题宣传的同时,普及食品生产法律法规和食品添加剂常识,使食品消费者成为食品监督者;三是政策激励,引导公众参与,设立举报奖励基金20万元,在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站上公布食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到监督工作中;四是宣传推动,营造社会氛围,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参与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增强“打非”工作的影响力。通过上述举措,全市系统食品执法工作得到有效拓展,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食品违法行为57起,其中举报投诉案源达30余起,占52.6%。

    整体行动,破解食品违法行为执法难

    由于对小作坊的执法依据、检测能力还存在空白点,行政执法成本很高而违法成本很低,一些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结合实践,我们在打得准、打得狠上下工夫,在降低执法成本、提高违法成本上下工夫。

    我们一方面锤炼队伍,提高食品执法能力。组织开展了全市质监系统执法人员“打非”培训会,就食品生产监管存在的问题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问题、潜在的风险、行业潜规则以及如何开展严打工作、到企业看什么、查什么进行专题培训。同时抓好基础,加强巡查监管。各区县局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档工作,全面摸清辖区内的小作坊分布和主要生产经营境况,为执法工作提供了基础资料。另一方面开展联动执法,加大打击力度。以执法为中心,科、所通过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查,将发现的食品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市局稽查分局;市局稽查分局按照辖区执法责任制,采取交办、联办等方式,与相应区县局开展联合执法,而科、所又及时跟进,为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和证据锁定。通过联动,使单项工作产生多重效益,既降低了执法成本,又增强了执法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针对小作坊执法中的法律依据难点,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商确立了整体执法原则。对重大食品安全监管事件或涉及部门“中间地带”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由市食安委统一牵头开展,质监、工商、卫生等单位共同参与,按职能确立主执法部门和协助部门,杜绝了食品执法中的推诿、扯皮现象,确保了执法的彻底性。

    司法推动,破解食品违法行为移送难

    为进一步深化食品“打非”工作,最大程度地遏制食品非法生产行为,我们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行刑”衔接,扬剑立威。

    首先明确移送标准,严禁以罚代刑。邀请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就食品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程序、注意事项和最新规定进行讲解,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其次对重大案件,邀请市公安局提前介入,为提取重要证据,深挖违法根源,锁定违法链条提供有力保证;再次是邀请检察机关为质监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案件把关,以准确、从严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有效沟通衔接,我们在执法和移送中得到公安、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并在查处一起非法添加明矾制售湿粉的案件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责任促动,破解食品违法行为整改难

    结合“打非”行动,我们以执法促整改、以整改带执法,建立巡查、处罚、整改、提升的闭合责任体系,铸剑为犁,从源头上治理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一是建立食品案件的执法整改责任制。明确要求食品违法案件在处理完毕后必须将企业移交给业务科室,不得以罚代管。二是建立协同整改责任制。对稽查移交的食品企业,食品科必须及时与市质检所、企业所在地质监局共同会诊企业,针对企业违法行为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并帮扶企业整改。三是建立整改回访复查制。按照告知企业的整改时限,由稽查和业务科室共同组成整改复查组,对企业逐一检查核实,确保整改措施到位。四是建立整改宣传推广制。对整改完善的企业积极鼓励并大力宣传,使其成为同类企业的标杆和范本。而对于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业,则依法实施进一步处罚并通报相关部门、政府。

    通过执法工作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食品执法监管工作必须充分依靠地方各级政府、必须充分依靠社会各界群众、必须充分依靠系统资源联动、必须充分依靠部门协调沟通。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抓好重点执法和重点监管工作,使质量提升取得扎实成效。

    (作者为四川省乐山市质监局局长)《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