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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14家眼镜制配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

时间:2011-07-11 11:27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作者:叶子蔚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对包头市博大眼镜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企业进行了严格认真的审查,符合发证条件并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眼镜制配企业的水平直接影响到眼镜这一特殊产品的质量,也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用眼健康和安全。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将眼镜制配依法纳入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眼镜制配企业必须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同时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配制眼镜要到获得许可证的企业,确保眼镜质量安全。(通讯员:叶子蔚)

叶子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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