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路桥质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路桥区某石油燃气充装站(公司)进行安全执法检查,发现该充装站现场及仓库已充装好的气瓶涉嫌超过检验有效日期、使用最高年限等质量问题,现场共有超期钢瓶5只,除此还发现新的尚未充装的气瓶涉嫌伪造生产日期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存在安全隐患的“超龄”钢瓶进行扣押,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该区液化气钢瓶绝大部分都能依法按期送检,但仍有个别液化气充装站存在偷装超期钢瓶现象。液化气钢瓶作为一种压力容器,正常使用年限是15年,未超过15年使用年限的液化气钢瓶,应每4年检测一次。超过使用年限的,由气瓶充装站送检验机构强制报废,不然瓶身变薄极易造成液化气泄漏起火甚至爆炸事件。质监执法人员表示,下阶段将继续对全区各液化气充装站、液化气销售点大力开展专项检查。
(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路桥分局)
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