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携程团购网杭州云曼温泉团购疑是欺诈项目 | |
投诉目标:携程团购网 | 投 诉 人:张先生 |
投诉时间:2015-02-25 | 投诉地区:上海市 |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189470 |
怀疑携程网通过该“温泉团购”项目,先成功扣款后再找原因退订退款,利用大量的网订资金吸取银行利息,属欺诈行为。 2015年1月21日我通过携程团购网预定了6张“云曼温泉”(订单号:8514034),并在当天0点05分通过平安银行扣款786元,携程网第一时间发了确认短信(省略6张团购圈号,有效期为2月28日)。 2月21日因需入住杭州宝盛水博园大酒店(也是通过携程网预定),故2月20日求助携程网客服人员告知云曼温泉地址,得到的答复是需打商家的预定电话,索求了预定电话:0571-87651623但始终无人接听。后携程客服人员也确定无人接听,问其原因得到的答案是:“团购温泉的商家春节需要休息,可能无人值班”。奇怪的是此团购有效期是2月28日,我当即否定了其怪论并要求其上级答复。 10分钟后有携程客服人员电话致歉,并答应退订温泉团购且用10000携程积分作为赔付。我的答复是,我的行程已安排无法更改,是否能通过携程网协调,我们直接去杭州云曼温泉兑换团购券,得到回答:不可以!必须通过商家预定电话预定。 我又提建议是否能通过团购商家在携程网的注册信息联系到该商家负责人,得到回答:不可能。 我再提议是否能找携程有查阅商家信息权限的上级客服人员找到商家负责人,得到答复:不可能。 我说我不接受此解决方案,回答:只能等到节后上班时相关部门答复了。 今天是国家规定的春节后工作的第一天,现在是晚上21:25还未收到携程有关部门的答复。本人是携程网的忠实VIP客户,遭此经历深感遗憾且伤心至极。 因携程网发送给我的杭州云曼温泉团购确认信息中,未含商家预定电话,而当客户需要预定时,携程告知的预定电话永远不会打通。故怀疑该项目本就不存在,属欺诈行为。 今索要以一罚十的赔偿,给不守法的商家一定的惩处加以警示,真正保障消费者的消费权益。望能公正评定为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