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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结直肠癌诊疗规范》 控制费用不合理上涨

时间:2010-11-05 07:17来源:中新社 作者:
  

  中新社北京11月4日电 国家卫生部医政司今天发布中国首个癌症诊疗卫生行政条例——《结直肠癌诊疗规范》(2010年版), 对肿瘤性疾病诊疗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赵明钢在此间举行发布会上称,旨在提高肿瘤性疾病临床诊疗水平,促进结直肠癌治疗规范、科学化,有效降低病死率,控制诊疗费用不合理上涨的该规范,由卫生部组织全国40多位权威专家共同制订,将作为卫生行政条例指导各级各类医院结直肠癌诊治,以保障病人在治疗中获益。

  结直肠癌是常见的高危害消化道恶性肿瘤,全球每年新发病例约120万例;中国内地近年来发病率和死亡率增长迅速,且发病年龄明显提前。目前每年新发病例超过17万,中位发病年龄为58岁,比欧美国家提前12至18年。

  参与制定规范的北京肿瘤医院副院长顾晋指出,由于结直肠癌早期症状不明显,多数患者往往出现症状后数周甚至数月后才到医院就诊,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临床约60%到70%的病人都是中晚期患者,早期发现率非常低。因此《规范》明确:确诊为复发或转移性结直肠癌时,应进行相关基因状态检测,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赵明钢透露,为规范肿瘤性疾病诊疗行为,卫生部将陆续制定其他常见肿瘤性疾病诊疗规范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同时建立常见肿瘤性疾病病例登记系统,开展肿瘤性疾病诊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在全国选取部分肿瘤医院、大型综合医院和县医院开展肿瘤规范化诊疗试点。

  为将规范化诊疗机制推广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部今天还为部分县级医院赠送了《结直肠癌诊疗规范》。

(责任编辑: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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