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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电子病历试点医院:合法性需认证 纸病历并存

时间:2010-10-16 10:49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14日,卫生部决定在全国22个省份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是山东两家试点医院之一。15日,记者在省千佛山医院采访了解到,推行电子病历不但可以节约就诊时间、规范医生诊疗行为等,还可告别“天书病历”,便于患者辨认和自主选择。  

  15日上午11点钟,记者在省千佛山医院看到,门诊医生将患者的一卡通就医卡在电脑上一刷,电子病历就可以显示患者的名字等基本信息,此后医生经过诊断开立的医嘱、开药情况都会实时记录在电子病历内。医生所开的处方也将储存在电子病历内,并打印出来交给患者去病房拿药。

  省千佛山医院副院长徐民解释,发生在病人身上的图像、影像等多媒体以及文字信息等,都是电子病历的组成部分,以后病人再来医院就医,医生可以随时调出病人过往病历以作参考。

  省千佛山医院信息中心主任李翠荣称,与就医“一卡通”相比,“电子病历的存储量大,信息更完整方便,且可以打印出来提供给病人,易于患者辨认、掌握和理解;同时可以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最大可能减少医疗隐患。”李翠荣说,等到社区居民的电子档案建立之后,电子病历还可以与之相关联,更易于全面掌握病人的健康状态。

  在门诊看病的马传利告诉记者,有了电子病历,可能会节省一些不必要的费用。“以往看病必须拿着以前的化验单来,如果化验单丢了,你必须再去重做,现在免了这些麻烦。”

  记者发现,在千佛山医院,有了电子病历,每个患者手里还都持有一份手写的门诊病历。原来,根据卫生部的规定,电子病历的合法性需要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李翠荣解释说,目前医院正在积极探讨实行认证的问题。“如果完全抛弃纸质病历,出现医患矛盾时,电子病历目前还是不被认可的,而且不少病人会怀疑电子病历可能被医院篡改。”她同时表示,社会接受电子病历签章的法律效力或许仍需要相当一段时间。(记者 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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