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展殡仪服务已经审批
该公司是向兴宁区民政局提出的申请,但按照条例,南宁市民政局才具有审批资格,城区民政局没有审批资格
8月15日,记者来到大爱公司位于南梧路上的办公场所,对方以“没有预约”为由,拒绝接受采访,但留下了记者的联系方式,表示等负责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再通知记者采访。此后几天,记者一直没有接到通知,几次联系该公司接待记者的人员,手机均无人接听。直到8月20日,经多次交涉,该公司才同意接受记者采访。
在该公司的办公场所里,摆放了许多殡葬用品,有骨灰罐、寿衣等等。这些物品根据质量和材料的不同,价格差别较大,例如骨灰罐,从几百元到近万元的都有,一个叫“青玉素面”玉器模样的骨灰罐,标价是8500元。
该公司总经理陈威诚向记者出示了“服务协议书”,包含有一份价格表。服务项目分为两个“套餐”:“孝敬型”是3800元,“孝道型”是5800元。两个套餐都包括遗体安置、风俗引导、引魂仪式、大体整洁(遗体整洁)、遗像照片、戴孝仪式、择日、棺内用品、出殡用品、出殡场地和后续服务。5800元的套餐仅多了一个骨灰罐(盒)的项目。
在遗体安置项目一栏,包括遗体冰存2~3天(殡仪馆50元/天);在出殡场地一栏,包括佛堂租用1小时等。
陈威诚说,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今年7月才开始开展业务,短短一个月时间内,已为20多位事主办理了业务,业务来源主要依靠医院和朋友介绍。病人在某医院去世后,公司员工便将遗体推到太平间,交给殡仪馆,至于是否选用该公司的服务,由丧者家属自主选择。
陈威诚拿出向民政部门申请从事殡葬服务的批复、工商营业执照、陈情函、关于误解他们公司“殡葬违法行为”的情况说明、行政复议申请书等一沓厚厚的资料告诉记者,13日,公司收到了民政局发来的通知。针对通知中的条款,陈威诚作出了解释。
他说,该公司是经南宁市工商局兴宁分局审核、批准、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期限自200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3日。2009年8月12日,公司向兴宁区民政局申请从事殡葬服务,兴宁区民政局同意申请,并盖了章。因此,公司属于经审核批准从事殡葬服务活动的企业。
其次,该公司并没有在医院太平间里设置殡葬服务场所,并无从事遗体冷藏业务。这两台冷柜是2009年10月公司购买后赠送给医院的(陈威诚出示了公司与医院签订的协议),属于医院的设备,作为暂时停放遗体使用。按照有关规定,病人过世后12小时内,要通知殡仪馆来接运,在此期间,遗体存放在太平间冷柜内,但如果有的丧家在外地,一时赶不过来,就继续冷存,不收取费用。设在太平间内的也不是灵堂,只是摆放了几尊菩萨,供丧家烧香插蜡烛祭拜。公司只是与医院合作,为丧家免费提供生命礼仪咨询,并协助医院接运遗体,与殡仪馆交接遗体等。
对此,南宁市殡葬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出示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设立殡葬设施,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设立殡葬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设区的市民政部门审批。该负责人称,殡葬礼仪服务是殡葬服务的一个项目,该公司是向兴宁区民政局提出的申请。但按照条例,南宁市民政局才具有审批资格,城区民政局并没有审批资格。
市民:丧事交给民营公司省心省事
该公司之所以受到排挤,有可能是丧属购买了该公司的丧葬用品而挡住了殡仪馆垄断发展的财路
对于“大爱公司”开展的殡葬礼仪服务,市民们褒贬不一。
一名姓李的丧家说,人在悲痛的时候,往往很难集中精力,这个时候特别需要有人来帮忙,所以她选择了由殡葬礼仪服务公司来操办。“多花点钱不是问题,主要是把老人的丧事办好,我们也省心。”
据了解,接受殡仪服务公司的事主,大多是因为不懂操办,觉得交给专业工作人员来办,会比较省事。
一名姓黄的丧属告诉记者,他父亲在某医院去世后,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将父亲的遗体推到了太平房,但他们并没有接受该公司的一系列服务,殡仪馆的遗体接运车将父亲的遗体接走后,8月20日上午,他们直接到殡仪馆办理手续,开展殡仪服务。
记者在黄先生的“殡仪服务项目洽谈单”上看到,遗体接运费、火化、骨灰寄存、告别仪式场地费、丧葬用品等项目,总价为2968元。黄先生说:“也许有别的事主选择这个公司的服务,但我们没有接受,而是直接到殡仪馆办理手续。如果选择了该公司的服务,价格远远不止这些。”
对于该公司进驻南宁,南宁市殡葬管理部门与公司分歧也较大。
南宁市殡葬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说,殡仪馆是代表政府从事公益性殡葬服务的机构,收取的一切费用上交给财政;而该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扰乱市场秩序。
南宁市殡仪馆一名工作人员也证实,殡仪馆每天收到的钱,当天下午都会打到市财政的专用账户上,每一分钱都要上交,包括出售鲜花和骨灰盒的钱。员工工资由财政拨款。殡仪馆需要使用资金进行采购时,得打报告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财政拨款。
“大爱公司”负责人则说,公司是给事主提供便利,填补了殡仪服务的空白。因为事主遇到亲人逝世时,沉浸在悲痛中,茫然不知所措,公司主动提供殡葬一条龙服务,能解决事主全家慌、烦、忙等问题。由于殡仪馆人力不够,公司所从事的业务,都是殡仪馆没有开展的。在火化、遗体接运、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方面,都由殡仪馆进行,公司在医院太平间里也公示了殡仪馆基本服务的收费标准,所以公司的业务与殡仪馆并不冲突。有市民分析,该公司之所以受到排挤,有可能是因为丧家购买了公司的丧葬用品,殡仪馆的销售额就减少了,挡住了殡仪馆垄断发展的财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