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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处理违反“职业病法”企业 存非法行医行为

时间:2010-07-22 15:13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中山市卫生部门昨日公布第二季度处罚名单

    昨日,中山市卫生局公布了今年第二季度的处罚统计,其中包括了对中山四家企业违反“职业病法”的处罚,三家公共卫生场所卫生不达标的处罚和12家医疗机构非法行医的处罚。市民可通过本报报料电话,举报违反职业病法律法规、卫生不达标及非法行医行为。

    工厂未提供防护用品四名工人职业性中毒

    据中山市卫生局公布的处罚通报内容,中山市小榄镇柏力制冷配套工艺厂由于未向工人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导致其工厂四名员工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莫柱生、马跃才、刘鸿经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为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李贻明为职业性慢性中度苯中毒。

    据介绍,当事人所经营的中山市柏力制冷配套工艺厂四名员工:莫柱生、马跃才、李贻明、刘鸿,于2010年1月26日被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初步诊断为疑似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随即对该厂涂胶车间使用的永一一号胶(即油胶),及丙烯酸压敏胶挥发性成分检测苯含量,含量分别为88.02%和93.29%。

    经卫生部门进一步核实,当事人作业场所存在苯职业性危害因素,未按规定组织相应岗位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向工人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莫柱生、马跃才、刘鸿经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为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李贻明为职业性慢性中度苯中毒。

    记者了解到,在第二季度,中山市卫生部门对中山市小榄镇柏力制冷配套工艺厂、中山小榄的永一胶粘(中山)有限公司、位于中山东凤的中山市鹏诚纸塑制品有限公司和位于中山横栏的中山市优胜木器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分别进行了处罚,其中中山市小榄镇柏力制冷配套工艺厂被处于警告并罚款10万元人民币。

    检验科人员居然能动手术

    在卫生局公布的非法行医处罚案例中,以中山市健民门诊部的行为最让人吃惊。该门诊部的检验人员,在没有取得外科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居然对病人进行包皮切除术,中山市卫生部门对中山市健民门诊部处以罚款4000元。

    根据中山市卫生局网站通报,中山市卫生部门在第二季度,对中山市内的12家医疗机构、卫生场所进行了处罚。

(责任编辑:侯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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