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严格处方药品购量和频次,加强回收药品源头监管。要求药店对刷医保卡购买处方药品严格执行处方药七天量的规定,对超量或频繁刷卡购买处方药品的,应拒绝出售药品,并向药品监管部门反映。
同时,对从非法回收药品者手中回购的药品零售企业,一律以从非法渠道购药定性并从严处罚。与公安机关合作,对物流、快递(运)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涉嫌非法回收药品的货物,依法查封扣押,立案调查。加强与公安、社保、卫生、邮政和社区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的协作,形成打击合力。
今年以来,新疆区局积极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捣毁非法回收药品网络(窝点)4个,涉案19人,收缴药品112个品种、776盒(瓶),货值25万余元。
(责任编辑:侯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