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反映标有“百年同仁堂(600085)”的产品使用无效,经核实,这些产品与百年老字号北京同仁堂(600085)无关
新华网北京6月23日电(记者常志鹏)针对最近湖北、河北、北京等地消费者频频反映的标有“百年同仁堂(600085)”的产品使用无效,经记者向有关部门核实,这些产品与百年老字号北京同仁堂(600085)无关。
被消费者举报最多的是一种名为“同仁眼清”的产品。一些都市类报纸上有关“百年同仁堂(600085) 发明新药水”的广告中宣称,百年同仁历经数代名医精心研制的第三代眼病新药“同仁堂(600085)”同仁眼清,白内障、玻璃体混浊只需一滴,飞蚊、白雾消失,青光眼、沙眼只需3盒,干痛胀痒迅速消失等。
在这种规格为20ml的“同仁眼清”的包装盒上标有“同仁堂(600085)(香港)医药科技研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的字样。其生产企业是黔东南州苗山苗族药物制品有限公司。经向贵州省有关主管部门核实,其持有的是“黔卫消证字(2008)第0027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向当地卫生厅申报的产品名称为“苗山扶的邦抑菌液”,所用的商标是“苗山”,作用是抗抑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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