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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药店都愿无处方售药 药监部门监管难(图)

时间:2011-02-27 16:04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药店坦言,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只是看起来很合理 新华社发

 

  近日来,“尼美舒利不良反应”事件再次引起了人们对药品滥用的关注。不少媒体也不约而同地曝光,零售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俨然成了药品滥用从而导致不良反应发生的“帮凶”。

  事实上,为减少药物滥用,零售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早在2006年1月1日起就在全国实施了。时至今日,凭方购处方药似乎成了一纸空文。市民愿意买,药店更愿卖,监管难执行,凭处方购处方药的政策从执行之日起就步入一个死循环。

  市民说:太麻烦

  针对凭处方购处方药一事,记者随机采访了十位市民。几乎所有受访者都曾不用处方,轻易在零售药店购买过处方药。

   

 

  随便给个理由

  家住淘金路的黄小姐因为家里养的小猫从楼上摔下导致后腿骨折而需要到药店购买阿莫西林。“因为没有专门针对宠物的杀菌消炎药,所以宠物医院的医生就建议我到药店自行购买”。

  据黄小姐介绍,在淘金路附近的一家连锁药房,店员开始是拒绝向她出售阿莫西林颗粒的,并表示阿莫西林是处方药,必须凭处方才能购买。但黄小姐告诉店员,药品并不是人吃的,而是给宠物吃的,也算是宠物医生开的处方。“当时店员听完之后犹豫了一下,还是从处方药的柜子里拿出阿莫西林给我”。

  这是一种便利

  家住番禺的陈先生,每三个月就要到先烈路的新特药房帮父亲购买乙肝治疗处方药“替比夫定”。据陈先生介绍,因为医生开的处方用量一般只有几个星期,而这个药物最起码要服用三年,很多时候他都会选择到药房自己购买,每次都买足三个月的量。“药店的店员都知道这个是长期服用的慢病药物,而且我每次买的量都比较大,所以从来没让我出示过处方”。

  在陈先生看来,这反而是一种便利。“如果一定要凭处方的话,对于患有慢性病的老人家来说不大现实,因为除了每半年一次定期到医院复查外,总不能让老人家老是往医院跑吧。到医院挂号、交费,折腾个大半天医生才给开处方”。

  网上随便能买

  虽然有明文规定网上药店不得销售处方药,但是热爱网购的李小姐发现,在网上药店不仅不需要处方就能轻松买到处方药,而且比普通药店还要便宜。

  “几个月前我上一个叫做健客网的正规网上药店帮妈妈买处方药‘复方血栓通’胶囊,当我点击‘立即购买’的按钮时出现提示说‘当前药品为处方药,不能进行网络购买’,但随后工作人员告诉我,可以先网上支付,然后他们再根据我提供的地址通过实体药店发货,也不用出示处方。”果然,不用两天时间,李小姐就收到了一个疗程14盒“复方血栓通”胶囊。

  药店说:被逼的

  许多业内人士坦言,“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这政策从外表看起来很合理,但如果认真执行起来,却又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药店不得不违规操作。”

  医药不分家,处方不外流

  为减少药物滥用,根据我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时间表,从2006年1月1日起,11类700多种处方药在全国范围内要做到凭处方销售,否则就会取消药店经营处方药的资格。

  “凭方零售处方药无法执行,与现行的医疗体制有莫大的关系。在目前的医疗体制下,药店根本拿不到处方。”广东一家连锁药店的总经理张伟(化名)如是说。

  据张伟介绍,目前医院占到药品总销售额的80%以上,即只有20%的药品是在零售药店卖出。这也是由我国的医疗体制决定的。在如今医药“不分家”、“以药养医”机制下,医院的医生一般不会让患者自己拿处方到药店买药。

  “以前医院为了防止患者医院开方、药店买药,甚至还开出只有医院工作人员才看得懂的‘天书处方’、‘密码处方’,而现在随着医院普遍实行电子化管理,有些医院医生开的都是电子处方,开方、付款、取药一网完成,就连患者都拿不到甚至看不到处方,更别说药店了。”

  据业内人士估计,现在广州所有三甲医院每家每天的处方量基本都在5000张以上,但所有医院加起来一天能流到药店的处方却不过100张。而张伟所经营的连锁药店中,即使是处方药销售最好的单店,一个月也只能拿到十几张处方。“在政策实施之前,处方药的销售占到药店总销售量的30%,政策实施后,仅占到10%。”

  而相比之下,在美国,连锁药店已成为处方药的主要销售渠道,药品零售市场年处理处方超过40亿张,处方药销售也约占药店总销售的60%以上。这也是张伟所羡慕的。“在国外,药店和医院是联网的,药店拿到处方后可以通过电脑连接到医院查询处方的有效性,并且备案。而在国内空有政策没有配套,凭方销售处方药执行困难。”张伟说。

  慢病客户群,流失很要命

  广州另一家同样不愿透露姓名的大药房老总向记者坦言,他最担心的并不是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后导致的处方药销量的减少。“事实上,医院占到药品总销售额的八成,药店卖药天生就没有优势,但是遍布在各大社区的连锁药店仍有希望在慢性病用药上争取客源,而政策如果认真执行,所导致的慢病客源的流失,才是致命的。”

  由于心脑血管、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特殊性,患者需长年服用某些药物,当中还有许多是慢病常用的处方药,而且药品品种、药量都相对稳定。出于节省精力、财力考虑,大部分慢病患者都会选择便捷、便宜的药店去购买。对于药店而言,这部分顾客属于稳定的优质顾客,这类药品也是药店长期、稳定重点销售的药品,在药店利润中占较重的比重。“如果这部分处方药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的话,将会直接导致顾客的流失,间接使得其他慢病药物销售金额都将被砍掉。”

  据该老总介绍,就在2009年广州市的医保普通门诊纳入统筹报销时,市内大部分药店都尝试过慢病顾客流失的惨痛。当时广州多家药店销售数据显示,实施头一个月,药店药品销售量整体下降均超过10%。其中,处方药、心脑血管疾病和一些慢性病用药的下滑幅度最为厉害。

  药监说:管不了

  根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实际中如果按照规定执行,市民不接受,药店更不愿意,但药店又要应付药监部门的抽查。

  张伟介绍,比较有责任心的药店会在针对注射剂、抗菌素、抗病毒药、医疗用毒性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这一类药品进行严格凭处方销售,而对于其他处方药,能索取到处方的就尽量索取,顾客实在不能提供处方的,就只能登记销售。

  而事实上,药店无法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全国的普遍现象。因此,药店的这种折中的做法在很多地方都得到了药监部门的准许,作为过渡措施允许药店销售处方药的底线是至少要登记顾客的电话、住址等相关信息,以防药品出问题后可以回访。

  2004年以来,广东省药监局也针对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多次开展专项整治。但由于市民对凭方购处方药的不理解,助长了药店的违规操作,药监部门在这方面的监督职能无形中被边缘化,监督力不从心。在力不从心的情况下,药监也只能重点对学校周边的士多店、超市以及娱乐场所进行检查,而检查的重点放在抗生素、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溶液等。(陆志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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