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投诉、打假维权首选网络平台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速递 > 网络服务 >

网络游戏行业管理得到进一步明晰

时间:2010-06-25 12:29来源:新浪游戏 作者:
  

   网络游戏行业的多头管理一直是一个问题,各管理部门也从自己管理的领域中找出了各种管理网络游戏的依据。这个多头问题的症结在于两个地方,一是网游产品和网游运营的性质,二是网游企业的行业属性。

  6月22日文化部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对外出台《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对网络游戏进行了明确定义,“网络游戏是指由软件程序和信息数据构成,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提供的游戏产品和服务”,并且从准入、审查、备案、监管、用户权益保障多个方面进行了极其细致的明确。

  而办法在明确网络游戏产品管理权限后进一步强调了“三定方案”中提出的“经有关部门前置审批的网络游戏出版物,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不再进行重复审查,允许其上网运营”。这实际上就是明确了网络游戏出版物不单可以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有形形式通过书店等传统渠道发行,也可以作为电子出版物的一种通过书店、软件销售或网上渠道以光盘形式发行,并且这些出版物的发行行为是完全由出版部门来进行前置管理,文化部门则对这些出版行为后续的活动进行管理。而后续的活动就主要是指网络游戏的上网运营。

  《办法》将网络游戏上网运行定义为指通过信息网络,使用用户系统或者收费系统向公众提供游戏产品和服务的经营行为。这是与当前网络游戏行业内的一般运作相一致的,当前网络游戏公司不对用户下载客户端进行收费,因此下载网络游戏软件就不构成出版物的网上发行,而只是网络游戏消费的一个环节。

  归纳《办法》的相关内容,我们就能看出网络游戏产品存在的出版环节应由国务院出版管理部门负责,而网络游戏上网运行审查、备案及网络游戏企业运营管理应由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简单说要出光盘或者要把光盘在网上出售,那么就需要出版部门审批,而要把游戏上网运营则需要文化部门审批,同时文化部门还负责开始运营后的监管。

  《办法》是从文化管理的角度明确了管理措施,但后续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工作去推进和落实,最终行业管理能否就此开始理清还是要等待时间证明。

  

顶一下
(1)
10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质量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