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今天宣布,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和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禁止外商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外商不得通过设立其他合资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提供技术支持等间接方式实际控制和参与境内企业的网络游戏运营业务,也不得通过将用户注册、账号管理、点卡消费等直接导入由外商实际控制或具有所有权的游戏联网、对战平台等方式,变相控制和参与网络游戏运营业务。
今日新闻出版总署提供给本报的一项统计显示,2008年中国网络游戏出版产业的实际销售收入为183.8亿元,比2007年增长76.6%,同时为电信、IT等行业带来高达478.4亿元的直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