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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流通实施随附单制度

时间:2008-03-11 14:57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作者: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商务部将在全国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建立和实施《随附单》制度,是加强酒类流通监督管理,严格规范酒类流通秩序,有效防止假冒伪劣酒流入市场,切实维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随附单》制度在除啤酒以外其他酒类商品上先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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