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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如烟”商场和药店成被告

时间:2008-03-11 14:57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作者:郭志霞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认为“如烟”含有尼古丁,涉嫌欺诈,知名打假人士王海的助手宋先生将销售“如烟”的商场和药店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双倍赔偿。昨天,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这次打假名人王海是以其助手的代理人身份出现在起诉书上的,但由于王海本人在杭州,昨天的法庭上还是没有他的身影。宋先生起诉称,他在北京某商场花599元购买了一套“如烟”小礼盒。打开包装后,他发现“如烟”说明书上写明含有烟碱(主要成分是尼古丁)。他认为,号称是戒烟的“如烟”却含有尼古丁,就具有成瘾和对健康不利的性质,但“如烟”的说明书和广告中均未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因此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2006年12月11日,宋先生和王海分别提起诉讼。 在昨天的法庭上,宋先生罗列了“如烟”的七大缺陷:

??1.隐瞒了烟弹主要成分尼古丁的成瘾和致命特征;

??2.戒烟功效未经临床验证;

??3.未经临床验证却宣传安全健康;

??4.隐瞒尼古丁疗法属于药物疗法大都需要医生处方的事实和相关禁忌;

??5.产品说明书中宣称如烟是“普通香烟的最佳替代品”,违反了广告法;

??6.未经认证即宣称如烟是绿色环保产品;

??7.宣称如烟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戒烟产品等。

??被告商场和药店均称自己不应当承担责任。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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