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了“年货”食品专项抽查白酒的抽查结果。其中,白酒食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黑龙江、安徽、山东、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甘肃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47家企业生产的147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5%。
抽查中发现个别产品杂醇油含量超标、酒精度达不到明示要求、己酸乙酯含量不符合标准、总酯含量不合格、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据了解,杂醇油对人体的麻醉作用比乙醇强,且在人体中停留时间长,能引起头痛等症状。
时报记者 黄熙灯 通讯员 粤质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