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9日电 (记者 李京华) 单先生到麦当劳消费,当要求麦当劳餐厅出具发票时,却发现发票上面除食品名称外,全是英文,单先生认为麦当劳餐厅侵犯了他的知情权,故将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19日已正式立案受理此案。
据悉,单先生在诉状上称,2007年5月28日和6月3日,原告分别到被告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朝外店和安贞店消费。麦当劳餐厅出具给原告的用餐票据上,除原告所购食品名称为汉字外,其余文字皆为英文。
原告单先生认为,票据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出具的票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中关于规范使用汉字的相关规定,违反了其应向消费者承担的法定义务。同时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为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出具中文票据,并书面向原告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