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指导全省各级质监部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省质监局于2007年9月21日组织了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培训,培训对象是各市(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食品安全监管的局长、食品科科长和工作人员,及各县级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共计130余人。
按照安排,21日上午现场参观贵阳市两家经过整治后的食品加工小作坊:1)宋洪光米粉加工店,2)贵州生杰粮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现场参观,参会代表对小作坊治理需要达到的整治要求有了感性上的认识。
在下午的培训会上,省局孟宇光副局长与各市(州、地)局签定了《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书》,要求各市(州、地)局对辖区内列入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必须拟定整治方案,确定整治目标,制定整治步骤,落实整治措施,并在12月20日前完成。责任内容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市(州、地)局的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
在各市(州、地)签定责任书后,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梓钟作了重要讲话,从四个方面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通过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贯彻落实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安排的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履行好作为质量卫士的职责。以整顿机关作风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这次专项整治特别行动,在监管和执法中体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明确和界定。不但要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整治,还要对食品企业的其它方面进行监管,如制度管理、环境卫生、生产条件和人员培训等。
3、各项工作要围绕“3个100%”来进行,要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同时要有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出有贵州特色的监管方式,建立一套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这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应有长期作战的准备。
4、继续发扬“五个特别”和“四个更加”的精神,全面做好各项工作,打好这场特殊战役。
会上通报了前一阶段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宣讲了《关于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食品生产监管方面需进一步明确的有关工作意见》;讲解了《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的产品目录》、《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有关规定(暂行)》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具体食品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