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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奶粉喊涨被指涉嫌哄抬价格 省物价部门调查

时间:2008-03-26 16:04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郑春平 柏瑶瑶
    这两天,奶粉抢走了食用油的“风头”,成为一些消费者囤货的新宠。在多家进口奶粉企业“4月起涨价”的烟幕下,再冷静的消费者也很难抑制抢购的冲动。然而,仔细看看这场风波,“准备涨价”信息散布的最直接效果,是帮着厂家、商家赚了个盆满钵满。对此,法律界人士一针见血:奶粉企业散布涨价信息的做法,涉嫌违反《价格法》。昨天,省物价部门表示强烈关注,并将介入调查。

  听说要涨价,市民忙囤货

  “这款金装奶粉我要三箱!”“已经没货了,这是空罐子。”记者昨天走访了南京多家超市,婴幼儿奶粉货架前的消费者最多,部分品种甚至“断供”了。在金润发超市丹凤街店,奶粉货架前,无论是手推车还是购物篮,里面都塞满了各种规格的奶粉,盒装的、罐装的……“我家里还有两罐呢,听说4月份要涨价,赶紧再来买一箱!”市民李女士说,奶粉这东西不像别的,“宝贝儿子非吃不可呀!”

  在沃尔玛超市,一位市民一下子买了8罐多美滋金装乐加婴儿配方奶粉,目前售价是185元,“像这样一罐奶粉,我家儿子只能吃一个星期左右,一个月要吃四五罐。如果每罐涨20多块,那一个月要多花100多块钱呢!都快吃不起了。”

  在抢购风中,部分品种奶粉出现暂时缺货的现象。昨天上午,记者在一些超市统计发现,雅培、惠氏、多美滋等进口品牌婴儿奶粉的部分品种都有缺货的情况。很多奶粉贴着标价签,实际上已经没有货了。一名理货员指着货架说:“现在买婴儿奶粉的人特别多,厂家补货都来不及!”

  厂商确认涨价说

  那么,这股涨价风究竟从哪里“吹”出来的?是否确实?昨天,多家品牌奶粉企业向快报记者证实了“涨价说”。

  雀巢消费者热线的专员明确表示,涨价消息属实,“下个月起我们的奶粉价格要上调5%~30%。”这名专员表示,近期他们的奶粉价格已经陆陆续续在上调,而4月份将全线涨价;惠氏(中国)营养品热线专员同样表示,近期奶粉的确要调价,具体日期尚未确定,涨幅在4.3%~9.8%之间。此外,美赞臣、多美滋、澳优等进口奶粉品牌都确认了涨价意向,涨价时间大致在本月底下月初。

  “实际就是为了多挣钱”

  “早早放出‘涨价风’,目的还不是为了多赚一笔!”昨天,南京一家大超市销售部负责人坦言,本月以来他们超市的奶粉销量超过前3个月的总和,商家、厂家都是获益者。不过,越是好卖,各品牌之间越是要抓住这个“商机”,“你从我们卖场里各品牌的促销上就能看得出。”

  的确如此。记者走访发现,尽管各奶粉品牌赖以涨价的借口都是“原材料涨价”“亏损”,但是个个都搞起了降价促销,似乎又“不怕”亏损了。例如在一家大型超市,多美滋多领加促销装800克2盒装/组由115.8元降至109元,罐装惠氏盒装幼儿乐由157元降至128元……除了价格上的优惠外,厂家还准备了很多赠品,凡购买某品牌奶粉满6听或者18盒,送加湿器一台。“我一下子买了750多块钱的这种奶粉,促销员送了好多盒米粉给我,还有一台电子琴呢!”一位市民推着满车的奶粉正准备去结账。

  不调查就是“有法不依”

  此番进口奶粉纷言涨价,让人很容易联想到不久前遭查处的“方便面价格联盟”。昨天,曾经致函国家发改委,呼吁严查方便面价格联盟的邱宝昌律师接受快报记者采访时称,进口奶粉企业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涉嫌哄抬价格,国家发改委应该介入查处。

  身为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的邱宝昌律师,同时还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他表示,进口奶粉企业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造成了消费者对市场奶粉价格预期过高,从而发生抢购现象,实际已经影响到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消费者的利益。根据我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八种不正当价格行为,其中第三条即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其次,根据今年1月份《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五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对进口奶粉企业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否则就有‘有法不依’之嫌。”邱宝昌说。

  省物价局:

  强烈关注,将介入调查


  江苏省物价部门昨天明确表示,对奶粉市场将强烈关注,并介入调查。

  去年,江苏乃至全国都查处过类似的哄抬价格案件。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哄抬价格的行为有捏造涨价信息、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等多种表现形式。其中,散布涨价信息是指经营者公开发布涨价信息,特别是在市场占优势地位的经营者,由于其市场的领导地位,其涨价行为有示范效应和领导作用,容易引起行业的跟风涨价,推动价格总水平的上扬。例如,某牛奶企业老总宣称牛奶涨价已箭在弦上,引起消费者纷纷抢购盒装奶……对进口奶粉企业的“涨价说”,有关部门将作进一步调查、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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