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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购物袋国标公布 直接放食品的应注明字样

时间:2008-05-05 14:46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
    记者从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获悉,关于塑料购物袋的国家标准已经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将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了解,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包括三项:《塑料购物袋的环境、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塑料购物袋》以及《塑料购物袋的快速检测方法与评价》。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会长、环境化学专家董金狮说,塑料购物袋不包括食品袋以及连卷袋等包装用袋类制品。根据标准要求,塑料购物袋应为本色,其他颜色应由供需双方商定;塑料购物袋不允许有妨碍使用的气泡、穿孔、塑化不良、鱼眼僵块等瑕疵,袋膜应均匀、平整、无皱折;印刷塑料购物袋应油墨均匀,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印刷剥离率小于20%。

  标准规定,塑料购物袋的标识需要明确袋的名称、标准号、规格、标志等,如普通塑料购物袋、降解塑料购物袋、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购物袋应在袋上明示“食品用”字样等。塑料购物袋还要明确标识生产厂家的厂名、生产日期以及检验合格证等信息,要求塑料袋的存放保质期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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