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安江 谭彩丹)日前,江西省鹰潭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开展为期一周的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辖区内各大药店和超市经营的标注为“食”字号、“卫食健”字号及“国食健”字号等食品和保健食品。整治重点分为三类:一是名称与《中国药典》收载药品通用名称完全相同的食品和保健食品;二是名称包含《中国药典》收载药品通用名称并明示、暗示有治疗效果的食品和保健食品;三是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使用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有关用语的食品和保健食品。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主要检查各类食品和保健食品批准文件和外包装与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宣传药品疗效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经过批准的食品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含有疾病名称,但没有明示或暗示预防、治疗、诊断作用等有关内容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