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本报东莞记者站报道了消费者投诉东莞旺仔牛奶保质期内变质一事,对此广州旺旺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广州旺旺负责供应华南地区的旺仔牛奶,但此前未收到任何相关投诉,因此初步判断该批次产品并非产自广州旺旺,对于产品处理情况亦不详。
池小姐于5月27日在东莞市谢岗镇某百货商场购买了一箱32盒尚在保质期内的“旺仔复原乳牛奶”(2008年2月23日生产,125ml/盒),其子女饮用后分别出现腹痛、呕吐、晕眩等症状,池小姐拆开牛奶盒后看到,液体中悬浮着大量明显的乳凝结块,俗称呈“豆腐状”,她旋即找到购买该产品的商场。池小姐称,当时商场代表在现场连拆了十盒生产日期与她家中“问题牛奶”相近的在售旺仔牛奶,结果看到里面皆有明显结块。
对此广州旺旺公司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虽然广州旺仔牛奶生产工厂即广州明旺乳业有限公司为华南地区供货,但报道中提到的东莞旺仔牛奶应产自外地。“我们近期并未接到任何与此事相关的市场反馈,广州旺仔牛奶的销售也没有出现类似事件,因此该产品应该不是产于广州工厂。”该负责人向记者解释。
对于产品出现不合格后公司的处理方式,广州旺旺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若是单件产品不合格会由旺旺公司当地的营业部门退换货进行赔偿,如果是批次产品不合格则要由当地市场部反馈至工厂,再由工厂溯源追究不合格原因,并将不合格批次产品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