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投诉、打假维权首选网络平台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速递 > 食品烟酒 >

康师傅涉嫌虚假广告暂无定论

时间:2008-08-08 17:51来源:网易财经 作者:李伟 刘玉洲
    网易财经讯 8月7日,网易财经经过多方求证,对于康师傅矿泉水是否涉嫌虚假宣传,社会各界看法不一。而由于广告的监督管理部门目前尚未介入调查,康师傅广告是否违法目前尚无定论。

  康师傅矿泉水水源取自城市自来水,却在广告语中宣称选用优质水源,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者,涉嫌虚假广告的行为?近日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是否违法存在争议

  对此,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彭晔向网易财经表示,现在还不能判定康师傅矿泉水是否有虚假宣传。彭晔认为,判定康师傅矿泉水是否属于虚假宣传,关键是优质水源怎么界定,城市自来水并不意味着不是优质水源。

  但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却认为康师傅矿泉水存在虚假宣传。“ 一般的消费者都知道矿泉水和自来水有本质的不同,但康师傅却格外强调“选取优质水源”,是在误导消费者。”刘律师说道。

  刘表示,“矿物质水”的说法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如果是一个负责人的厂家,他们应该主动把水源是自来水、加工中添加矿物质的状况进行说明。

  监管部门还未介入

  按照我国《广告法》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这次被媒体曝光的康师傅矿泉水生产基地位于杭州,网易财经首先致电杭州市工商局,该局办公室人员表示,还未听说这件事情,也没接到相关投诉。

  随后,网易财经从康师傅总部所在地的天津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了解到,该处目前也还没接到关于康师傅涉嫌虚假广告的投诉。不过该处人士表示,如果康师傅矿泉水被查处是虚假宣传,将会依法处理。

  面对消费者的质疑,康师傅矿泉水准备如何应对,是否会考虑改变宣传用语,网易财经多次致电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公关负责人张若楠并未给予正面回答,只是强调公司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普通用品刊登之前无需审查

  我国对电视广告的刊登实行审查制度,康师傅如果涉嫌虚假宣传,又怎能蒙混过关呢?

  天津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人士表示,康师傅矿泉水属于普通用品,工商局不对其进行强制审批检查。

  据从事广告法律研究的彭晔介绍,电视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只是针对如药品、医疗器械等一些特殊产品,而诸如矿泉水这类普通用品不需要提交审查,只需电视台检查过关即可。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质量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