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9日电 (记者 何春中) 中秋节前,北京消费者曹女士在顺天府超市购买的月饼标有去年和今年两个生产日期。曹女士认为,顺天府超市和月饼生产厂家苏州稻香村公司使用去年的月饼冒充今年的月饼,欺骗消费者,一纸诉状将二者告上了法院。今天,来自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消息称,该院已受理了这起中秋节过后的首起“月饼纠纷”案。
曹女士认为,顺天府超市和苏州“稻香村”使用2007年的月饼冒充2008年的月饼销售给她和其他消费者,严重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她和家人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为维护合法权益,曹女士要求顺天府公司和苏州稻香村公司双倍返还货款56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