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近日,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州)开展对福建省内中秋月饼的国家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查17家企业的20个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和标签合格率均为100%,结果令人满意。
今年是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9855-2005《月饼》实施的第三年,强制性国家标准特别针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月饼过度包装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即要求月饼质量与包装容器有一定合理的比例。按照《月饼》标准的规定,月饼的标签上除了要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号等常规内容,豆蓉(沙)类月饼还要标示是何种豆制作的豆蓉(沙),果仁类月饼要标示所使用的每一种果仁的名称。抽查结果表明,标签合格率为100%。与2007年相比,企业提高了对标签的重视程度,标签标注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另外,月饼新标准的实施,有效的控制了过度包装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