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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保健品消费纠纷七成上海消费者选择不投诉

时间:2008-12-03 15:09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袁征
    “我建议广大消费者,对推销人员穿白大褂在居民小区设摊推销保健品的行为,不要再相信!”这是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赵皎黎日前对消费者发出的倡议。根据上海市消保委对保健品的满意度调查,半数消费者对保健品不满意,而设摊推销则成为保健品虚假宣传的一个渠道。

  上海市消保委开展的保健食品消费状况调查从今年8月开始,在发出的1000份问卷中,有550份通过居委会进行座谈式访问,其意见代表了对保健品需求较高和受侵害较重的中老年消费者。其他问卷则通过街头访问进行。

  在收回的950份有效问卷中,对保健品市场表示“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消费者高达49%。在这其中,有59%的消费者认为保健品广告虚假成分多,过分夸大事实并忽视适用人群,造成消费者期望感受与实际使用感受差异显著。调查显示,除了虚假宣传,消费者对保健品存在的问题还集中在“产品的审批和许可把关不严”,以及“对违规厂商监督处罚力度不够”。

  与满意度仅半数相对应的是,消费者对保健食品功能作用的期望值却比较高。有一半的受访消费者表示保健品发生效用的时间要在一个月内,更有15%的消费者希望使用保健品要在两周内见效。对此,调查人员分析认为,消费者对保健品的期望值一定程度上被不法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利用,造成了对功效宣传的夸大和诱导。过高的期望值也是导致保健品投诉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获取保健品信息主要渠道方面,有2/3的消费者表示选择保健品主要根据媒体广告或亲戚朋友推荐。在发生保健品消费纠纷后,有72%的消费者选择不投诉。在这些不选择投诉的受访者中间,“没有时间和精力”、“不会有理想结果”的占到了60%以上。

  上海市保健品协会副会长韦思涛认为,许多消费者对保健品不满意的根本原因在于,产业内部科技含量偏低、服务同质化严重、缺乏诚信、营销模式落后,而这些现状造成了产业与市场及消费者相互之间严重的需求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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