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北京一林姓消费者已将施恩告上法庭,其起诉理由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于上周五正式立案。
据原告代理律师彭剑介绍,原告林先生于6月8日在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中关村广场店购买施恩(广州)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施恩品牌的奶粉3袋,合计131.9元。该系列奶粉外包装均在显著位置印有圆形的以美国国旗星条旗为底色的标志,并标明“100%进口奶源”。原告认为,其正是看中施恩婴儿奶粉宣传的“美国品牌”和“100%进口奶源”,才放心购买的。但在林先生购买后的第二天,媒体曝光质疑施恩公司“100%进口奶源”系虚假宣传。
彭剑说,他调查后还了解到,施恩品牌奶粉给人以“美国品牌”印象,但奶粉包装上标注的“施恩”(SCIENT)商标持有人——美国施恩国际有限公司没有在美国市场销售任何奶粉。施恩方面有关负责人李先生上周五晚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施恩国际有限公司是由一名叫福兰克林的人100%控股,至于该公司的注册时间,在美国市场是否有产品生产销售等一系列问题,李先生当天没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