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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拆售大包装速冻水饺 可能造成“二次污染”

时间:2009-05-13 16:05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宋旸 蔺丽爽
    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规定,不经预包装的速冻食品不得销售。最近记者暗访时发现,京城个别超市仍在将大包装拆散后零售,全然不顾可能造成食品“二次污染”的隐患。

  ▉记者暗访

  速冻水饺大包装被拆散卖

  5月9日,在朝阳区南皋路旁的一家燕客隆超市,冰棍、水饺、汤圆被放在了店内仅有的一台冰柜里。装有不同口味水饺的几个包装袋已被撕破,袋口向上敞开着。记者取出一袋2500克装的“猪肉茴香”馅水饺,看到在包装袋上印有生产厂家名称以及生产日期,但记者发现袋内的水饺各不相同,有的结着厚厚的冰,有的只是薄薄一层,有的甚至软软的,很明显是不同时期放入冰柜的。

  “顾客买的量不同,卖一些我们就补充一些。”店主表示,水饺都在保质期内,不会有问题。

  5月9日傍晚,位于朝阳区北皋附近的一家超市发店内,十几袋“惠雪”牌水饺被拆开包装,供顾客零散购买。销售人员表示,不了解“禁止裸卖的规定”,拆包装卖是为了方便顾客。

  而位于大兴区旧宫镇的物美便利超市南街中普店,包装完好的水饺也被拆散了出售。一些顾客购买完水饺,没有及时把冰柜的盖子盖好,几袋散装水饺完全暴露在空气中。记者还在现场看到,一名顾客觉得买多了,便直接用手抓起多出的水饺放回了冰柜的袋子中。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多个超市,发现均有出售散装冷冻水饺的现象。而且超市的销售人员也未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工商查处

  给违规商家下达“行政告诫书”

  朝阳工商分局崔各庄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记者举报后,随即赶往现场。工商执法人员责令“超市发”超市立即将未销售完、已开封的冻水饺就地封存,并责令其停止销售。工商部门表示,将给违规商家下达“行政告诫书”。

  大兴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旧宫镇的物美便利超市南街中普店进行“告诫”,要求其停止销售。工商方面表示,因《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由商务部出台,作为行政管辖权在商务部门,目前已将此事通报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查处。

  工商说法

  为何禁止“裸售”速冻水饺

  据专家介绍,尽管大包装上印有厂名、厂址、QS等信息,但拆开了卖存在“二次污染”的隐患。

  在执法一线工作的工商执法人员——朝阳工商分局崔各庄工商所副所长从兴凯则认为,速冻水饺拆散卖易出现三个问题,一是商品的成分配料、厂家、QS标志、生产日期等信息易缺失;二是散装产品易发生快到期产品“掺入”新产品内一块卖,变质易流上百姓餐桌;三是顾客挑选过程中,都难免使食品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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