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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揭秘“茅台散酒”真实身份:升值潜力成噱头

时间:2010-08-25 10:48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近日一位网友向中新网寄来一份写有“茅台藏酒于民”以及“限量收藏”字样的信件。图片来源:中新网财经频道

  中新网8月25日电(记者 王槊)随着近一段时间贵州茅台酒涨价之风劲吹,囤积茅台酒成为不少人眼中新的投资机会,而一些打着“茅台散酒”旗号的产品也再次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价值5500万的“茅台散酒”

  近日一位网友向中新网寄来一份写有“茅台藏酒于民”以及“限量收藏”字样的信封,寄件人为“贵州省仁怀市茅台散酒厂”,并附有一个400电话号码。信封中装有一张头为“贵州仁怀市茅台散酒厂文件”的“红头文件”,主题是“关于茅台原浆散酒发售的批复”。

  其内容为:“接上级主管通知,自2010年6月30日起,停止我厂的名称及酒类许可证的使用,归公司统一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现将厂区内现存坛装酒一次性公开发售,具体执行如下:1、为保证酒基供应,只可公开发售1万坛。2、配额如下:北京500坛,上海500坛,广州500坛,其他省会城市300坛。3、配额可调剂使用。”文件落款为“贵州仁怀市茅台散酒厂”,并盖有该酒厂的印章。    

  除此文件之外,还有一张宣传品。宣传品上写着“贵州茅台,限量收藏”,内页则是茅台酒的品鉴方法,以及表明该产品为“未经过勾兑的原发酵酒”字样。而最引人瞩目的则是对其“升值潜力”的宣传。收到这封信的网友表示,自己的确对收藏茅台酒有一定的兴趣,但同时对这种“茅台散酒”的可信度表示怀疑,因此希望中新网记者能够协助其验证该产品的真实性。

  批复书多处内容让人生疑

  这份批复书的内容存在很多令人生疑的地方。批复文件属公司内部文件,显然不能随意流出,更不能寄送他人。其次,假设该文件可以进行外部流通,却只注明“自2010年6月30日起,停止我厂的名称及酒类许可证的使用,归公司统一管理”,而并未指明究竟是何“公司”。另外,文件中写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现将厂区内现存坛装酒一次性公开发售”,却又“为保证酒基供应,只可公开发售1万坛”。既然要一次性公开发售,为何还要在发售数量上进行限制?

  记者以购酒者的身份拨通了文件上的400电话。在表明来意后,对方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北京的一家中间商,专门负责为“茅台散酒”的买家向厂家下单订货。对方告诉记者,“茅台散酒”为坛装,酒精度为53度,酒龄15年,目前按箱出售,一箱两坛,每坛5斤装,售价5500元,即一箱售价11000元。按照1万坛配送数量的说法,这批散酒价值5500万元。对方称,购买者订货以后,将会有厂家专人派送,收藏证书等一应俱全。

  当记者询问该酒的具体品牌及来历时,该工作人员称,他们所配送的酒出自“茅台散酒厂”,而且“肯定是茅台”。他表示,该酒厂“是茅台集团下属的厂”,只是以前这个厂没有对外出售过酒,主要是对酒进行窖藏。出售该批酒的原因,是因为现在有新酒上市,窖藏空间不足,所以对窖藏酒进行出售。

  然而这种说法和“批复文件”有所出入。批复文件上说的是“自2010年6月30日起,停止我厂的名称及酒类许可证的使用,归公司统一管理”,因此决定将藏酒出售,而非“为了腾出窖藏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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