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万里行
文/陈英凤
自2011年1月起,中国内地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它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想让公共场所禁烟的政令真正落到实处却并不是一件易事。我认为,大陆公共场所禁烟不妨学习香港经验。
香港的禁烟措施起步于2007年,当时发布的禁烟条例规定,所有工作及公众场所,包括餐厅、街市及公园都禁止吸烟,获得暂缓禁烟许可的室内公共场所仅余娱乐场所。2009年,香港的禁烟令进一步发威,酒吧、会所、夜总会、浴室、按摩院及麻将馆6种列明场所实施室内禁烟。如果吸烟者在禁烟区域吸烟,如被抓到最高可罚1500港元,并且要上法庭听法官训斥。在大幅缩小可吸烟区域的同时,港府还采取大幅提高烟草税的办法,增加烟民的吸烟成本。在香港市区买一包烟,烟草税就达到16港元。
与香港相比,国内一些地方的公共场所禁烟措施大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一些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也没得到处罚。以深圳为例,在医院里抽根烟可以罚款20元,这是1998年的特区控烟条例里就明确规定的内容。可是,12年来卫生部门并未开出一张个人罚款单。我认为,内陆公共场所禁烟可在以下方面学习借鉴香港的经验:一是要给公共场所禁烟一个过程,逐步推开,而不可妄图一步到位;二是增强禁烟令的可执行力,明确执法机构和队伍,确保有人执法;三是要加大对违反禁令的处罚力度,目前国内一些地方对在公共场所吸烟处以50元以下罚款,这种力度显然过低了,不足以达到惩戒的目的;四是进一步加大禁烟公益宣传,让群众远离香烟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