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疑似终结
11月20日,“三聚氰胺事件”的主角三鹿集团破产终结,把烦恼留给了患儿和对未来忧心忡忡的家长们。11月27日下午,由“三鹿奶粉民事赔偿案件法律援助团”代理的首例结石患儿诉讼终于在立案8个多月之后开庭,得到的就是这个坏消息:此前一周河北石家庄中院一纸普通破产程序裁定书显示,三鹿在优先偿还员工工资、社保、抵押债权等之后,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零,而“结石宝宝”赔偿即被纳入普通债权之列。这意味着,即便患儿胜诉也无法从三鹿获得赔偿。
据了解,这一法律援助团从去年“三聚氰胺事件”披露之后,就开始接到患儿家长的委托,其中希望代理向三鹿提起赔偿诉讼的共有100多例,今年3月首批立案6起。
“赔偿款我们在去年12月下旬就发放完了,国务院的要求是在春节前发放完毕,这是项政治任务,我们着急呀!”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下称中乳协)秘书长牟静君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结石患儿赔偿方案是由国务院奶粉事件处理小组牵头,会同卫生部、工信部等相关部门讨论协调的结果,中乳协负责向22家责任企业筹集款项。
据悉,中乳协共收到赔付资金11亿多元,其中包括三鹿集团9.02亿元的借款赔偿金。根据方案分配,9亿多元用于患儿一次性现金赔付,2亿元用于设立后续补偿的医疗赔偿基金。按照政府补偿标准,“结石宝宝”死亡病例可一次性补偿20万元,重症病例可补偿3万元,普通症状可补偿2000元。
但这一方案并不能被所有的患儿家长接受。在法律援助团所受委托中,要求最低的索赔金额为31000元,一名死亡患儿的家长提出31万元的补偿要求。
“我们是根据政府统一部署行动的。”牟静君对本报记者解释说,当时患儿名单由各省市卫生部门统计提交,工信部指定各省市的补偿金接收单位,“有的是消费者协会,有的是工业协会,有的是基金会,也有当地政府部门,中乳协就按照规定把9亿元补偿金分发下去。各地补偿金的分发也应该是有据可查的,需要患儿家属签字认可。”她表示,由于涉及面大,可能会有出入,有些患儿是报重复了,也有些漏掉又补上了,“今年上半年这项工作应该完成了,我想90%以上的患儿都得到了补偿。”
在牟静君看来,“三聚氰胺事件”是一起“非传统事故”,“它是人为的,蓄意添加有害物质造成的事故,是无法预计的。”她表示,由此引发的结石患儿赔偿是政策性很强的事情,牵涉到方方面面:法律、标准、质检、农业(生鲜牛奶)等等,需要政府统筹解决,“这是国家统一行动,再组什么赔偿团就没什么意义了,于国于民都没有好处。”她建议,如果患儿家长对补偿方案或金额有异议,可以跟所在地的卫生部门协商解决。
受害者后续补偿:一盘没有下完的棋
今年1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保监会办公厅曾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患儿相关疾病医疗费用支付工作的通知》,称患儿医疗赔偿基金委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代管,对患儿急性治疗终结后到18周岁以前可能发生的与此相关的五类疾病给予免费治疗,医保自付部分可到中国人寿各分支机构报销,无医保者则需先垫付医疗费用再报销。
但本报记者查看这一通知时发现,“结石宝宝”要想获得后续治疗补偿,首先要进入各地卫生部门已建数据库患儿名单,报销医疗费用时还必须带上此前一次性支付的“赔偿金收据”。也就是说,如果此前患儿家长没有接受一次性赔偿的金额标准,此后将失去后续医疗补偿的资格。
相关报道显示,“三鹿患儿”法律援助团今年3月提起诉讼的6个案件中,包括当事人死亡,以及当事人肾衰竭的,都无一例外地未被政府或者消协承认为受害者,“似乎只有接受了赔偿,在赔偿协议上签字,才能够被承认为问题奶粉受害者。”
根据卫生部截至2008年11月27日8时的数据,全国累计报告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他个别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29.4万人,其中死亡6人。但这并不包括后来演变成重症甚至死亡的患儿,其相应的一次性补偿方案也未见披露。媒体报道显示,去年12月4日,“结石宝宝”马雪菲死在再次就医途中;今年1月6日,未满1岁就离开人世的侯海淇那小小的肾脏里还存有2颗较大结石和许多小结石。
三鹿死了,幸存“结石宝宝”稚嫩的生命还要继续。
一桩食品安全事故似乎落幕了,还有一些有毒食品的黑幕正在揭开,受害者赔偿权益如何得到真正保障仍有诸多疑问。
“要是当初不设立赔偿基金,一旦完全依靠司法解决,结石患儿和家长将遭受‘二次伤害’,现在司法走不通,他们至少还有一笔赔偿可拿,这无疑是值得庆幸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管理与政府政策所马光远博士就此分析认为,食品安全事故的赔偿不能靠肇事企业,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需要在国家层面建立专项赔偿基金制度,也可设置食品和药品质量安全强制险,食品和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强制责任险,从而形成一个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赔付的完善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