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农夫山泉一案结果到底怎样,都在企业界和慈善界敲响了一个警钟。
如今电视、路牌广告中比比皆是温馨感人的公益宣传画面,除了关爱老人、积极献血挽救生命等呼吁式的公益广告外,许多企业承诺拿出利润捐助贫困、投入环保,真枪实弹做公益。
美国一项对469家不同行业公司的调查表明,资产、销售、投资回报率均与企业的公众形象有着不同程度的正比关系。公益营销能够提高企业品牌形象、扩大经济效益、拉进与消费者距离、提高社会效益。
不难发现其中3/4的好处直接与企业利益相关,1/4直接有益社会。在品牌和市场利益的驱动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这种利己又利他的营销模式。其实,是公益还是营销消费者不会太计较,有爱心就是好同志,关键企业说捐就得真捐。光吹牛不做事的“伪公益”早晚会让吹出的好形象倒下去。消费者对公益的态度可是极为严肃的,不可儿戏。
更严重的影响在于,很多企业真的投钱做公益,如果消费者因个别企业的虚假行为而不再信任公益营销,则可能损失掉其他企业对投身公益行动的热情。受害的将是需要帮助的群体。
还应看到,企业公益营销的真伪之辨仍存在于企业和舆论监督的层面,尚未有权威部门在农夫山泉事件中对其捐赠行为进行核查,还公众于真像。而此类纠纷的出现以及无人管理的局面根源就在于慈善机制的缺失,如有明确法律保护,我国的公益事业必将有所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