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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碘摄入情况:食盐含碘量略微超量

时间:2009-08-25 14:05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鲍文娟 蒋丽娟 党姣
  

  近期“补碘过量”问题引起全国关注。深圳人碘营养情况如何?记者昨日从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该中心的有关调查表明,深圳人总体上未出现补碘过量,应该坚持食用加碘盐,不过,食盐加碘量仍有下调空间。

  检测结果微超适宜量

  该中心对8~10岁学生进行尿碘含量检测,今年的中位数为232.6微克/升。而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为201~300微克/升属于高于适宜量;而300 微克/升以上则意味着过量碘摄入。因此深圳尿碘的检测结果表明,深圳人的尿碘水平稍微高于适宜量,但低于“过量碘摄入”的水平。

  根据调查结果,深圳食盐加碘量还有一定下调空间。为此,深圳市疾控中心及时将监测结果向深圳盐业部门反馈并提出食盐加碘量的建议,深圳食盐加碘量一直接近国家标准的下限值,为20~30毫升/公斤,而国家标准限值为20~50毫升/公斤。

  碘缺乏防治仍有必要

  此外,该中心介绍,根据甲状腺肿大情况监测,深圳8~10岁学生甲状腺肿大率1997年为10.76%、1999年为8.34%、2002年为6.09%、2009年为2.17%,其发生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这说明维持足量的碘营养减少了学生人群甲状腺肿大的发生率。

  深圳疾控中心介绍,食盐加碘副作用的发生通常是在长期慢性缺碘病人快速增加碘摄入量,或碘摄入量过高之后发生的,最常见和最主要的是碘性甲亢,它通常发生在补碘后1年左右,从流行病学看大约持续1~5年(少数5~10年),之后下降至食盐加碘前的水平,而且仅发生在对碘敏感的少数人中。

  该中心认为,碘缺乏防治仍是目前工作重点,但同时也要加强对人群碘营养状况的检测,使碘摄入量保持在适宜水平,以预防碘过量带来的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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