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学生奶的饮用安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饮用奶计划协调办公室于本月上旬下发最新规定,要求新疆所有定点学生饮用奶企业必须在8月20日以前,拿着所生产的产品到自治区学生饮用奶计划协调办公室进行认定及备案检验。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奶业办公室主任齐新林介绍,9月份,乌鲁木齐市的试点学校将继续按期推广学生饮用奶。根据自治区学生饮用奶计划协调办公室下发的最新规定,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的产品,如果未经认定备案,或印制虚假标识的,一经发现,将会被取消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并由相关部门在媒体进行公告。
此外,10月10日起,所有学生饮用奶产品标志,将不得再用即时贴粘贴方式,而应直接印制在外包装及包装箱上。产品包装上,也必须印有明确的备案文号,否则不能在学校推广。学生饮用奶的备案,意味着检验部门对产品的纯乳含量、产品质量、相关指标又多了一道检验程序。
据了解,新疆目前共有14家乳品企业被确定为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截至7月1日,全新疆受益学生46万多名,企业日销售学生饮用奶93吨。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全疆22个学生饮用奶计划试点县市,于6月1日全面推广学生饮用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