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30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监督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1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能力建设。 通知称,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配合全国人大对各地《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推进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网络建设,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结果的通报。 通知指出,组织实施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工作的质量控制,加强监测数据的管理。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以实施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为契机,科学规划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抓紧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实验室建设,提高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通知称,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管理,继续开展放射诊疗防护专项检查,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保护。开展全国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情况调查,扩大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试点。制修订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危害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建设项目审查等规范性文件及放射卫生规章和标准。完善全国统一的个人剂量监测管理系统。加强放射卫生宣传工作,开展全国省、地级放射卫生监督骨干培训。
通知强调,促进地方建立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监督信息平台,共享信息资源。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继续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衔接配合,检查联席会议制度、举报制度、联合办案制度的落实情况,规范涉嫌犯罪的非法行医案件移送工作。重点加强基层医疗执法监督培训工作,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能力。
通知指出,进一步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加强以县级机构为主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启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改善卫生监督执法条件。推进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提高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卫生监督覆盖率。以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全面推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