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经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对于“号牌黑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史际春认为,这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有这个需求,就会有交易。这种明显意在“规避法律”的行为用法律监管、规范起来比较困难,因为无论是通过摇号获得号牌资源,还是在摇号政策实施之前储备、备注号牌,这本身都是在规则范围内的动作,是钻了政策的空子。“能够规避法律,一定是法律规定存在一定的漏洞,要杜绝这种‘钻空子’的现象,就只能在政策的操作上更加严密。”史际春教授认为,根据民法的原则,并非法律绝对禁止的行为,不能明确定义为违法行为。
史际春教授将经济行为分为三种:一种是合法的白色经济;第二种是违法的黑色经济;第三种,介乎两者之间,即为灰色经济。后者既难以界定其合法,又难以定性其为非法。但在事实上,灰色经济大量存在,在整个经济中占的比重非常大。
这种号牌“灰色经济”的出现,是由北京市政府行政措施造成的,“等到政策放开了,车辆买卖不受限制了,就自然没有这种事了”。但任何政策的修改都要经过审慎的论证,并不是说改就能改的。史际春教授认为,在目前公共交通建设的速度跟不上私家车增长的速度的情况下,短期内限制购车的政策能够有助于防止交通拥堵进一步恶化。
史际春教授建议市民树立法制观念,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对于“号牌买卖”的行为,史际春建议“三思而行”,要有自我责任和保护意识,严防欺诈等行为。(王叔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