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给海南国际旅游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海南目前已在全省重要旅游风景区设立了27个旅游巡回法庭,坚持就地受理、就地审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审执一条龙、案结事了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公正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早在2002年,针对三亚作为国际旅游胜地游客流动性大、旅游纠纷多的特点,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便在南山、天涯海角、亚龙湾景区设立了旅游巡回法庭,实行巡回办案,快立快审快执,成为全国第一家拥有旅游巡回法庭的法院。旅游巡回法庭适用简易程序,主要受理旅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出售假冒伪劣产品、餐饮欺诈、强买强卖、非法收取回扣等旅游纠纷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接到当事人口头起诉后,法官现场办案,现场解决纷争,及时化解矛盾。在春节、“五一”、“十一”等假期,则派出法官到景区值班,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调处。
今年大年初二,南山景区旅游巡回法庭值班点接到两位杭州游客投诉。游客通过旅行社介绍来三亚旅游,行程安排共5天。大年三十晚上,导游突然说没有大饭店营业,要求游客另外交150元,带他们去消费,饭菜质量很差,游客感觉受骗了。后经旅游巡回法庭协商市旅游局与该旅行社导游交涉,导游当即退回游客每人100元。
据介绍,旅游巡回法庭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不是就案办案,对一些旅游非诉纠纷,特别强调法庭的服务功能,注重说理教育,耐心疏导,时常取得胜败皆服的效果。对于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旅游纠纷,巡回法庭会立即启动联动机制与市旅游委、消费者协会、工商、公安、景区多方协调处理。重大情况则迅速报告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光琼告诉记者,旅游巡回法庭具有程序简约、成本低廉、便于执行等突出优势,基层法院法官熟悉当地民情,经验丰富,处理纠纷时得心应手,对简易旅游纠纷案件全部做到调解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记者罗昌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