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如果您在随团旅行的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索赔将不再是难题。酝酿3年之久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将于2010年元旦起正式实施。旅游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以往具有争议的责任,被明确列入保障范围,每人赔偿限额也从目前的9万元提高到最低20万元、最高80万元。业内专家表示,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堪称旅游行业的“交强险”,它的实行使旅游活动中出现的事故责任更加明晰,赔偿效率也将得到大幅提升,对旅行社和消费者来说都是件好事。
旅游交通事故 索赔将更顺畅
由于旅游产业链条较长,涉及组团旅行社、地接旅行社、旅游车出租方、酒店、景点等多个责任主体,一旦发生事故,是否应由旅行社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难以明确。上述种种原因造成旅行社责任保险索赔困难、赔付效率低下等问题。“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实行后,旅游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目前比较难界定的责任,被明确列入保障范围,赔付落实和效率将得到解决。”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德谦表示,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是旅行社必须要上的强制险,一旦发生上述事故,确认是旅行社责任的,保险公司就要给予赔偿,这有利于避免纠纷,提高赔付效率。
同时,保障额度也有所提高,每人赔偿限额从原来的9万元提高到最低20万元。统保产品还设计了从20万元至80万元的限额,供旅行社自由选择。此外,旅游事故中还允许“简易快速处理”,1000元(境外500美元)的人伤赔案,游客可直接找导游或领队处理。
自然灾害导致 旅行取消也可赔偿
除了基本险外,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还提供了5种附加险,如紧急救援费用险、旅程延误险、旅行取消险等供旅行社选择。比如,因自然灾害、传染病、航空管制等原因,导致旅程延误;因自然灾害、战争、公共卫生事件和政府行为等原因,导致旅行取消的,旅行社都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凯旋国旅综合部经理王功焕表示,如何处理因为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误,是一件非常头疼的事,毕竟原因不在旅行社或游客,因此两方都觉得很委屈,谁也不愿承担损失,如果推出旅程延误险,对于旅行社和游客来说都是个好消息。
事故鉴定委员会 打破保险公司一言堂
“即将实行的旅行社责任险与现行最大的不同,就是实行了全国统保。”刘德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往都是旅行社向某一个保险公司投保,但是在出现赔付困难时,小小的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相比往往没有话语权,常常出现索赔难的问题,实行统保后责任范围更清楚,赔付效率也将提高。
据了解,此前在上海、山东等地已开始组织实施省市内旅责险统保工作,但由于旅游活动流动性非常大,全国各地赔付标准不一,给旅责险跨区域赔偿造成了很大麻烦,全国统保则弥补了区域性统保的局限性。
更重要的是,旅责险全国统保产品初步解决了“定责难”和“先行赔付难”两大问题。实行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后,将专门成立保险纠纷调解处理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是由旅行社代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旅游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和医学专家共同组成的机构,改变了以往保险公司一言堂的局面,解决了定责难的问题。此外,统保产品从统保保费中预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统保赔付基金,其中设立垫付基金、预付基金等,可以有效提高出险赔付的效率。
专家观点:
有了“责任险” 游客也莫高枕无忧
本期专家: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 刘德谦
即使有了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也不表示游人可以高枕无忧。
旅行社责任险承担的是旅行社在策划、组织和管理旅游活动中,由于其疏忽造成游客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其保障的是旅行社的权益。虽然能在出现事故后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游客的利益,但这是在旅行社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前提下。如果事故是由游客本身原因造成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那么保险是不负责赔偿的。比如游客不听导游劝阻到景区以外的地方游玩,造成了身体伤害,那么旅行社责任险是不负责赔偿的。因此,刘德谦提醒游人,最好在旅游时为自己购买一份人身意外险。
另外,为了更好地调动旅行社相关人员尽力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刘德谦建议保险公司能够对未发生事故的旅行社实施次年保险费率下调的办法,旅行社由此省下的费用除了可以作为企业的收入外,还应该将另一部分作为导游员和司机等个人的奖金,以奖励他们为保证游客的安全所做的努力。这也是一件对于旅游者、旅行社和保险企业都十分有益的好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