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出现了一家全日制的私塾,受到不少家长关注。对此,市教育局表示,此私塾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涉嫌违规办学。但叫停声却在家长中引发巨大的争议。(9月29日《成都商报》)
和三年前上海“孟母堂”的命运一样,成都私塾同样面临着被叫停的危险。不仅如此,两个私塾被叫停的原因更是如出一辙——违反《义务教育法》。对此,笔者并不以为然,《义务教育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所有的孩子有学可上,而并不是将学生受教育的方式固定化、垄断化。最起码,孩子和家长有权选择学校,更有权选择自己的受教育方式。
日本同样实行义务教育体制,可私塾却在日本如火如荼。就义务教育的成绩和经验而言,相信没有几个国家能与日本相提并论。这当然包括日益成熟的私塾教育模式。资料显示,在1985年,日本私塾就已经达到了3万5千所,这个数字完全超过了正规小学2万5千所的数量。面对此情此景,“查封”私塾的教育机构们是感觉“成绩斐然”呢,还是无地自容呢?
对待私塾教育,我国的一些教育机构的确是过于“教条主义”了。究其原因,当下教育部门对于教育资源的垄断则首当其冲。在垄断经营的模式之下,好像只有公办教育才是最好的,但凡非公办教育都会受到这样或那样的冷遇,民办学校如此、农民工子弟学校如此,私塾学校亦是如此。
私塾教育并非义务教育的洪水猛兽,反而是一剂强力的催化剂。对此,各地教育部门不妨给他们多一些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