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期间,如有旅行社被投诉,一经查实将被进行最高限处罚。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旅游局召开的旅行社工作会议上获悉,本市已经提前启动假日旅游工作机制,确保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市旅游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旅行社组团与接待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旅行社自觉抵制“零负团费”,不得向旅游者提供虚假信息,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严禁旅行社以团款纠纷等为由非法扣团、甩团。如果遇到权益受损事件,市民可拨打12301热线进行投诉。
截至9月14日,本市共接到213件旅游投诉,同比去年下降了19%,结案理赔金额26万元,涉及72家旅行社。排在投诉问题首位的是“降低等级标准”,占25%,然后依次是“导游未尽职责”、“擅自增减项目”、“延误变更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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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出游谨防“攀老乡”
市消费者协会昨天发出“十一”消费提示,提醒市民“十一”出行要警惕“攀老乡、假特色”等购物陷阱。
市消协提醒市民,长假出行要谨防“优惠”陷阱。应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的旅行社,与旅行社签署正式旅游合同。购物过程中,要警惕“低价虚假宣传”、“攀老乡、假特色”、推荐“保平安、图吉利、准发财的商品”等手法的购物陷阱。“自由行”一族在食宿时要选择资质良好的食宿场所,不要轻信火车站、汽车站等招揽食宿人员的花言巧语。
市消协提醒,假日里如发生消费纠纷或买到假冒伪劣商品,请及时拨打12315申诉举报电话和96315消费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