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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银行已对新增地方融资平台发出

时间:2010-10-21 09:38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随着清查工作告一段落,地方融资平台这座冰山逐渐浮出水面。

无论从7.66万亿的贷款体量,还是披露出的2万多亿的风险敞口,市场各方似乎已经从早先的闻之色变转为泰然处之。

在外界看来,地方融资平台整肃飓风似乎正在转移,但是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其实真正的攻坚战才开始打响,“这就好比全面体检和治疗方案已经制定,下一步对问题贷款的不良资产剥离和清理才是最大的挑战。”

据透露,现在不少银行已经对新增平台类贷款发出了“限贷令”。对于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项目,监管层要求商业银行不得再发放平台贷款。监管层希望争取在三年的时间通过保全和核销,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大部分风险隐患,并酌情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平台清理环环相扣

商业银行人士透露,整个对地方融资平台的清理工作概括为核清数据、建立台帐、分类处置、缓释风险四大环节,而在这之下按照监管层规定的时间安排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分解数据、四方对账、分析定性、汇总检查、统一会谈、现场检查六大阶段。

他说,“从今年一季度以来,各地银监局就开始组织对融资平台的调研和清查工作。而在监管机构的要求下,商业银行分别于7月底和8月中旬之前完成了对地方平台贷款的数据分解和银行、政府、平台公司、当地银监局的四方对账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了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分类定性工作。”

该人士透露,定性分析是整个地方融资平台清理的核心环节之一。监管机构要求银行按照借款主体本身是否具有还款能力进行分类,划分为“全覆盖、部分覆盖、无覆盖”三种类别。其中部分覆盖指借款人自身现金流能够覆盖70%的平台贷款敞口,无覆盖指借款人自身现金流覆盖小于70%。据此将对两类平台贷款进行剔除,一类是全覆盖平台贷款,可以比照正常公司类贷款;另一类是部分覆盖和无覆盖的融资平台贷款,如商业银行通过追加土地抵押、商业化担保等方式做到对风险敞口全覆盖的,可从整肃的平台贷款中剔除。

对于平台贷款的分类管理,一家大型商业银行的信贷总监称,其一是平台公司承担公益性项目、项目本身有稳定经营性收入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如高速公路建设),目前不必在平台中讨论。

其二是涉及城市建设的融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具有稳定的现金收入来源,如城市燃气、管网、输电和一些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等。这些是城市功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收益性都很好。

另一类自身收益性来源不足,如为了城市升级改造进行路桥建设、绿化等。“这类行为本身不产生收益,但就城市功能升级来说是必要的,未来一些远期的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我觉得也是可行的。”

在此后进行的是数据汇总阶段,经过对数据汇总整理后,银监会要求针对地方融资平台进行各方的统一会谈,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和各会员行组成地方融资平台债权管理领导小组及时从监管层取得平台贷款的第一手资料。

对涉及三家债权行以上的贷款项目,必须要求相关债权行组建债权人联席会议,最大贷款银行为组长,第二大债权银行为副组长对地方债务进行统一会谈,会商平台贷款的资产保全等各项工作。

消息人士称,尽管数字有些超出预期,但是监管机构调查和商业银行上报的数据仍旧给市场吃了一颗定心丸,目前平台贷款风险可控,主要由于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主要投向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大多有地方政府信用支撑,同时中央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平台债务的管理。

清理保全划定三年大限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银行基本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重新评估已经完毕,对贷款质量依据风险状况重新准确分类,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贷款进行处置,基本上进入整改保全阶段。

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监管层希望争取在三年的时间通过保全和核销,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大部分风险隐患,并酌情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对于平台贷款整改保全的具体方法,该银行人士称,监管机构提出整体划转、分离保全、规范退出三大分类。符合或者整改后符合商业贷款条件的,纳入一般公司类贷款,进行整体划转。

分离保全是对于属于半覆盖类的,通过项目剥离、公司重组、增加新的借款主体和担保主体,经验收合格后纳入一般公司类贷款。对主要以地方财政为担保、以财政收入为还款来源的地方融资平台,在保持原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担保主体,追加土地和优质企业股权及有效收益权等合法足值的抵质押品,缓释信用风险。

规范退出的是指对闲置不用、挪作他用以及潜在风险较大的贷款,采取清收或退出措施。

在对融资平台贷款进行整改保全的同时,银行人士表示,现在不少银行已经对新增平台类贷款发出了“限贷令”。对于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项目,监管层要求银行不得再发放平台贷款。

如果是新设立的平台项目贷款,某大型银行的分支行业务经理表示,现在平台贷款审批通过的难度很大,有些项目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符合审慎信贷原则,明确合法的承贷主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项目资本金的规定、项目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发展规划等要求以及还款来源充足才能通过信贷审批部门的核准。

不过有银行人士证实,现在银行虽然对平台贷款做了严格控制,但也并没有完全停止。“放出去的天量贷款已既成事实,不可能一下子全部收回,许多项目甚至需要进一步追加贷款,否则就成了烂尾工程,只能是且战且退。”

有业内人士透露,管理层此前明确表示,在2010年6月30日前,经投资主管部门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并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商业银行可妥善安排后续资金。

未来融资渠道应多样化

对于监管机构对平台贷款的高度重视和未雨绸缪,专家表示,其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现在还没有真正实现,只有等到这些项目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那时候才能清楚他们是否能还得上银行贷款。

地方政府的这些贷款大多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其本身不会有很高的投资回报率。这一点地方政府心里非常清楚,但他们仰仗的是这些基础设施建成后当地的土地升值并以此获取高额回报,这也是银行之所以敢借给他们巨量贷款的底气所在。但是如果土地财政的游戏无法继续或者贷款成本超出地方政府的承受极限,那么,击鼓传花的最后一棒必将落在银行的手里,而地方政府将成为那些不良贷款的最大欠债者。

正是基于此种担忧,商业银行对平台贷款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了封堵,甚至退出。但是业内人士说,对平台公司的管理需要疏堵结合。

该人士指出,在商业银行对平台贷款进行清理规范的同时,应该进一步充实政府平台的资本金,降低负债率。通过各种办法,增强政府平台可持续融资能力。同时,政府平台的经营管理也需要进一步的加强,要有充足的现金流,管理制度必须跟上去。

根据实际调研的情况,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对于确实有些偿付能力较弱、资产负债率较高、自有资本金比较低的公司,要么增加资本金,要么适当缩减负债,或者抓紧续办并落实担保抵押手续。

“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来源过度集中于银行贷款,未来的融资渠道应更加多样化,来自银行系统的融资额应与其他渠道的融资额持平。”该人士建议,若平台集团下面有上市公司,可以考虑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定向增发或者配股;或以平台下面的公司作为主体,在中央给定指标范围之内发行公司债或企业债,把融资平台的风险降到最低。

此外,有专家称,如要完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融资体制,应该从偿贷能力的评估监测制度、政府负债投资项目的监督机制等着手,形成更为完善的政府负债管理体系,以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支持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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