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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车险见费出单

时间:2008-06-20 10:59来源:沈阳网-沈阳晚报 作者:张建芳
    本报讯(记者 张建芳)记者从辽宁保监局获悉,自2008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不含大连)实现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严禁在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管理制度实施以前突击签单争抢业务,严格控制提前签发2008年7月1日以后起保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7月1日起,机动车辆保险不得新增应收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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