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汤女士在某商场购物时,使用银行卡消费,但在退货时却遇到了麻烦。商场称,用银行卡消费,退款也只能通过银行转到消费者卡中。近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汤女士仍没有收到退款。
据汤女士介绍,2月4日到徐汇一商场购买了一台液晶彩色电视机,价格为3990元,按照协议规定,5日送货上门,6日下午上门安装,结果彩色电视机送到后,第二天汤女士全家苦等了半天也没见安装工人的影子,打电话与该品牌电视机销售部门交涉,得到的回答是,我们没有接到商场的安装通知。次日,汤女士赶到商场交涉,最后方达成了退货协议,商场支付汤女士200元误工补偿费用,货款在7至15个工作日内转入汤女士的银行卡中。但直到今天,汤女士都没有收到退款。消费者认为,商场这样做是故意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昨天,记者与商场营运部负责人对此进行了沟通,据悉这是商场内部“流程”惹事端,负责人对此很被动,解释了一番商场内部与银行间的流程,并说最快在本周上半周让汤女士收到退款,他们将与汤女士作进一步的沟通。
作者: □记者白华阶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