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蕾通讯员吴小军)今天上午记者获悉,27岁的范某因骗取信用卡并恶意透支2万余元被朝阳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03年12月16日,小范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申请办理了一张招商银行的信用卡。12月24日小范开始使用信用卡透支,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2004年2月16日,小范采用相同的手段,再次申请办理了中信实业银行的人民币及美元双币信用卡一张,并于次日开始透支,共计人民币6684.02元。
此后,招商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多次向小范催收欠款,但小范一直不归还。直到2005年10月31日,小范自动投案,后其家属将他所欠的款项及利息、滞纳金退还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