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霖案主犯赵鹏运。(图片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记者周民 新华社记者李德欣摄)
本报讯 “亿霖”非法传销案昨日一审宣判。28名亿霖高管,因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其中主犯赵鹏运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034亿元。
据悉,这是北京市法院对个人犯罪处罚金最高的一起。28人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指控 托管造林
据检察机关指控,在2004年,赵鹏运在赵代红、屠晓斌等人帮助下,先后成立内蒙古亿霖木业有限公司、北京亿霖木业有限公司、“亿霖木业集团”及各销售分公司,成为亿霖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在2004年到2006年6月间,赵鹏运以亿霖集团为依托,先后伙同该集团法定代表人赵代红、屠晓斌,以托管造林为名,组织黄金辉、英晓明等人,积极发展传销队伍,开展传销活动。该集团以传销手段销售北京、内蒙古、辽宁、河北、河南、贵州、湖南、云南、四川、江西、湖北等地的林地。
定性 非法传销
昨日,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亿霖案属于非法传销。
2008年9月,该案连续开庭进行了5天审理,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亿霖木业”行为是否构成传销,是当时的庭审焦点之一,7个主犯的代理人均做了无罪辩护,认为其行为不构成传销。
根据证据证实,赵鹏运等人以亿霖集团名义收取各分公司上缴的销售林地款后,将销售款中25%作为提成返给各分公司,主要用于各级销售人员按销售业绩提取的报酬及费用开支。各级销售人员均无固定工资,其收入按林地销售比例提成,上级销售人员以下级销售人员的业绩作为计算依据,各级有不同晋级标准。这种高额回报的宣传、计酬方式、管理方法形成的一套自上而下逐级按比例提成的销售模式,符合传销特征。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判定 涉案金额减少
此前的庭审中,检方指控的涉案金额是否虚高,成为控辩双方交锋的另一焦点。
检方指控,亿霖集团非法经营额达16.8亿余元。其中,赵代红和屠晓斌的非法经营额分别为9400余万元和12.7亿余元。其中被告人违法所得从百万到千万不等。
有辩护人称,亿霖集团在经营中,部分购林人退地,应减去这部分数额。法院昨日确认了退地之事,但因为相关财务资料不完整,只能在认定被告人非法经营额及量刑时酌予考虑。据此,赵代红的非法所得,最后认定为7600万元。
昨日,主犯赵鹏运的代理律师刘东根及赵国华表示,是否上诉还需和当事人商量。
■ 庭外
购林人担心
损失难追回
法官表示“最大限度弥补损失”
昨日8时许,陆续有购林人赶往二中院,等待判决结果。警方出动了20余辆警车现场维持秩序。两名购林人代表,经法院允许进行旁听。
宣判结束后,已经有两三百人聚集在法院外,他们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购林人。进入法庭的两名代表站在台阶上向群众通报结果。购林人纷纷表示,最关心的仍旧是赔偿问题。据悉,宣判结束以后,主审法官与两位群众代表谈话,告诉他们“耐心等待一段时间,一定最大限度把损失还给大家。”一名代表表示,后期赔偿有可能会依据“万里大造林”的模式,先对购林人的情况进行登记。但购林人仍表示担心,万里大造林2008年12月31日宣判责任人获刑后,至今购林者依然没有获得赔偿。
据悉,全国共有2.3万多名购林人,其中1.7万余名来自北京。
知情人士还表示,法院确认了亿霖集团属于非法经营,但并未对购林人的林权予以确认,判决书也未提到如何处理涉案林地。如今涉案林地,有的确实种了树,但无人看管维护,被偷被毁情况严重,有的就只是一片荒地。
■ 庭内
有被告用赃款出唱片
法院扣押现金超3亿,判决书长达近百页
9时许,赵鹏运等人被带入法庭,赵表情平静。28名被告人分坐三排,旁听席也是座无虚席,大多为被告人家属,两名购林人代表经推选得以进入。和开庭时的50人庞大律师阵容相比,昨日仅到庭约20来人。
长达近百页的判决书,法官宣读了一个多小时。
在法院扣押的财物中,包括现金3亿余元,以及被告人名下的名车豪宅无数,汽车有保时捷、奥迪、切诺基、宝马、奔驰等,房屋包括黄金地段公寓、以及郊区别墅,其中刘丽萍名下就扣押了7套房屋,黄金辉名下3套房屋,3辆汽车。有的被告人甚至用赃款为个人出唱片、到国外整容,购买大量的珠宝首饰、名表、字画、古玩等奢侈品。
进入法庭的细心人士发现,7名主犯的排列顺序起了变化,原亿霖集团国际分公司总经理英晓明,由检方指控的第四被告变为第二被告人;原亿霖集团法定代表人屠晓斌,则由第二被告变为第四位。
熟悉案情的律师透露,英晓明原本取保候审,但在审查中收监,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地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对主犯的顺序做出调整。而这个顺序直接意味着其刑期的长短。
本组稿件采写
本报记者 朱燕